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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经信委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 埇桥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表时间:2017-02-21 10:19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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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经信委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为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发展,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广泛性、时效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结合我委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精神和要求,以提升政府信息平台的知名度、提高信息质量和水平为突破口,突出工业经济信息为主题,创新工作方法,拓宽工作思路,树立勤政、务实、高效的机关形象,加强服务型机关建设,促进全区工业经济发展。

二、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的公开应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按照“涉密的不公开,公开的不涉密”的规定,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公开工业委职权范围内的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类:部门职责(职能简介)、领导分工(姓名、职务、工作分工、联系电话)、内设机构(名称、负责人、工作职能、联系电话)。

(二)政策法规类:上级下发的重要政策、法规方案等相关文件,工业委发布的文件。

(三)规划计划类: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年度总结等。

(四)工作动态类:工业委即时动态信息。

(五)人事信息类:部门人事任免、人事信息等。

(六)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三、公开形式

1、通过政府信息网、信息上报、资料索取点(区工业委政府信息办)等形式对外公开。

2、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对外公开。

四、公开程序

对确定公开的内容经委领导审核审批后予以公布。所有政务公开的内容留存备份,并及时立卷、归档保存,做到档案完备、资料齐全、便于查阅。

五、发布协调机制

工业委公开的政府信息涉汲其它部门的,应当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确认,以保证政府信息的准确一致。

六、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区工业委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区工业委政务信息办公室申请获取。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条例》有关规定向申请人提供信息。

七、考核评价

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机关考评体系。把政务公开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相结合,并把评议结果与工作目标考核挂钩。

八、监督检查

1、各科室要自觉接受机关监察室、职工的民主监督,广泛听取和接受社会各界对我委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坚持自查与检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阶段性检查相结合,落实责任。

3、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凡应公开而没公开的,经查实要限时公开;凡应公开而拒不公开的要坚决进行查处纠正;凡应公开而不公开,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九、组织领导

为扎实有序开展工业委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职责部门和任务分工。现将工作职责分工如下:政务信息办负责政务信息的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工作;监察室负责政务公开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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