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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埇桥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机关考勤制度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发表时间:2021-01-12 15:47 责任编辑: 区经信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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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埇桥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机关考勤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改进工作作风, 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做到高效、勤政、务实,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二、每天上班按时签到,他人不得代签。由办公室负责督查考勤。

三、工作时间因公外出,股室工作人员应向股室负责人说明去向,股室负责人、分管副局长局长因公外出应向办公室说明去向。

四、机关工作人员因事、病不能出勤的,应写请假条,报相关领导批准后,交办公室室存档并及时销假。局机关工作人员请假半天的由股室负责人签批;请假一天以上的由分管局长签批局中层干部请假由分管局长和局长签批。局班子成员请假,须由局主要负责人同意

五、正常年休假及国家规定个人应享受假期,由本人提出申请,经股室负责人核准,交分管局长审核后由局长批准,报办公室备案,视为出勤。

、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人员到岗情况,每周一统计上周考勤情况,公开考勤结果。出勤情况将作为年终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以上规定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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