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893/202211-00010 | 信息分类: | 体系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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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科技、教育,个人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教育体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2-11-07 | 发布时间: | 2022-11-07 17:00 |
文号: | 埇教工〔2022〕3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关于举办埇桥区“快乐健身行动”第五届教职工羽毛球比赛的通知 | ||
审核人: | 初审:郑红     复审:葛雯    终审: 郭庆 |
各中心校、区直学校(幼儿园);各基层教育工会:
为丰富广大教职工文化生活,进一步提高教职工的健康意识,增强教职工的凝聚力和主人翁意识,激发教职工以饱满热情的精神面貌投入到教育工作中,经研究,将举办埇桥区第五届教职工羽毛球比赛。现将比赛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埇桥区教育工会
二、协办单位
区教体局群体股、竞技股
三、组织机构
成立埇桥区“快乐健身行动”第五届教职工羽毛球比赛领导小组:
组 长:万尊东
副组长:丁四海 郭 庆 武小舟
成 员:赵 莹 郑 红 肖吕俊 李锐杰 叶 蕊 田 伟
四、比赛分组
本次比赛分区直学校组和乡镇中心校组,每组分别进行混合团体赛、男子组单项、女子组单项、嘉宾组(局校级领导)单项比赛。
五、比赛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2年11月16--18日
(二)地点:埇桥区全民健身中心(九中校本部体育馆)
六、比赛办法
(一)团体比赛分2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打满 3场),小组前二名出线,第二阶段采用交叉淘汰赛制决出名次。混合团体赛出场顺序为混合双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先胜二场胜该场团体比赛;单项比赛设男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根据抽签进行淘汰赛。为能使更多的教职工参与到比赛,团体比赛男子不得兼项,女子可兼项;单项比赛均不得有队员兼项。
(二)比赛执行中国羽毛球协会审定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为三局二胜,前二局 21 分一局不加分;决胜局 11 分一局不加分。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团体赛区直学校组、乡镇中心校组各取前8名;单项比赛各取前8名,嘉宾组取前 6 名;
2.比赛设优秀组织奖和道德风尚奖。
八、比赛报名
(一)每个参赛队可报男、女运动员各3-5人、领队 1 名、教练员1人;
(二)参赛选手必须是经县级及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
(三)参赛选手必须是本单位在职在岗的教职工,并以 2022年9月1日教职工年度考核表为依据;
(四)请于2022年11月14日下午下班前将盖有单位公章的羽毛球比赛纸质报名表报送至区教育工会,同时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邮箱:1805503235@qq.com。
九、比赛要求
(一)各队运动员参赛服装必须统一,必须遵守组委会制定的竞赛安排和规则,凡违反者,组委会有权给予相应处罚。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是身体健康,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途中和比赛期间),比赛期间如发生意外事故,一切责任自负。
(三)参赛运动员须出示身份证,经裁判查核无误才能上场比赛。
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比赛资格,并通报批评。
(四)各参赛队在规定比赛时间 10 分钟前,双方领队(或教练)在记录台交换名单,迟到 10 分钟按弃权处理。
(五)运动员遇受伤时,可有一次5分钟时间的治疗和休息。若超时未痊愈或再次受伤时,则判弃权。
(六)由于各场比赛进度不同,运动员必须服从裁判长的调度,按时参加比赛,否则按弃权处理。
(七)活动开展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半日比赛严格控制50人以内。
十、本次比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埇桥区“快乐健身行动”第五届教职工羽毛球比赛报名表
2.埇桥区“快乐健身行动”第五届教职工羽毛球比赛参赛人员健康承诺书
附件1
埇桥区“快乐健身行动”第五届教职工羽毛球比赛混合
团体比赛报名表
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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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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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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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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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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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运动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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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运动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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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快乐健身行动”第五届教职工羽毛球比赛
单项比赛报名表
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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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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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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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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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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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单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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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双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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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双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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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双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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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埇桥区“快乐健身行动”第五届教职工羽毛球比赛
参赛人员健康承诺书
本人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安徽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管理规定,按照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比赛负责的原则,承担疫情防控社会责任,在参加本次比赛期间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我以及与我一起共同生活的亲属,参加比赛前14天没有跨区域外出,特别是没有外出到疫情严重的相关省外疫区及有疫情的国家和地区。
二、我以及与我一起共同生活的亲属,没有患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不是无症状感染者,也不是上述两类人员的密切接触者。参加比赛前14天,没有发热、干咳、腹泻等症状。
三、我以及与我一起共同生活的亲属,参赛前14天没有接触过从相关省外疫区及入境来皖(回皖)的人员。
四、参加比赛期间,我以及与我一起共同生活的亲属,将自觉做到减少聚集,不到人群密集的地方聚会、玩耍,自觉做好个人防护。
五、本人赛前3天2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且身心健康,没有不适合参加比赛的各类疾病。
六、本人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保证遵守赛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七、本人自愿承诺,以上情况如有瞒报、谎报,造成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一经查实,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承诺人签字:
2022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