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893/202211-00011 | 信息分类: | 体系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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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科技、教育,个人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教育体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2-11-10 | 发布时间: | 2022-11-10 17:07 |
文号: | 埇教工〔2022〕4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关于举办埇桥区“快乐健身行动”第十届教职工乒乓球比赛的通知 | ||
审核人: | 初审:郑红     复审:葛雯    终审: 郭庆 |
各中心校、区直学校(幼儿园);各基层教育工会:
为深入贯彻《全民健身条例》,丰富教育系统干部职工体育文化生活,增进校际间的交流,为推选优秀选手参加市教职工乒乓球比赛做准备;根据区教育工会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决定举办埇桥区第十届教职工乒乓球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埇桥区教育工会
二、协办单位
区教体局群体股、竞技股
三、组织机构
成立埇桥区“快乐健身行动”第十届教职工乒乓球比赛领导小组:
组 长:万尊东
副组长:郭 庆 武小舟 丁四海
成 员:赵 莹 郑 红 肖吕俊 李锐杰 叶 蕊 田 伟
四、比赛时间
比赛时间:2022年11月19日-20日
五、比赛地点
比赛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六、参赛人员
全区教育系统在编在岗职工
七、组队方式及参赛要求
(一)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积极做好预赛选拔工作。
(二)本次比赛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分组。
(三)各参赛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男、女运动员各3-5人,参赛运动员可以兼项。每个参赛队中必须至少各包含一名40岁以上(1982 年10月1日前出生者)的男队员及女队员,且至少各有1名40岁以上男、女队员上场参加团体比赛。一经报名,一律不得更改和增补队员。
(四)参赛运动员必须是身体健康,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途中和比赛期间),比赛期间如发生意外事故,一切责任自负。
(五)各参赛单位接通知后,请按照《埇桥区“快乐健身行动”第十届教职工乒乓球赛竞赛规程》(附件 1)的要求,积极组队参赛。同时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积极做好训练和比赛期间的安全防护工作,确保本次的活动顺利进行。
(六)参赛选手必须是本单位在职在岗的教职工,并以 2022年9月1日教职工年度考核表为依据;
(七)活动开展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半日比赛严格控制50人以内。
八、报名与报到
请于2022年11月14日下午下班前将盖有单位公章的乒乓球比赛纸质报名表报送至区教育工会,同时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邮箱:1805503235@qq.com.
九、奖项设置
根据参赛报名情况设置奖次。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埇桥区“快乐健身行动”第十届教职工乒乓球赛竞赛规程
2.埇桥区“快乐健身行动”第十届教职工乒乓球比赛报名表
3.埇桥区“快乐健身行动”第十届教职工乒乓球比赛参赛人员健康承诺书
附件 1
埇桥区“快乐健身行动”第十届教职工
乒乓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本届乒乓球比赛竞赛规程
1.比赛采用中国乒协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
2.本次比赛根据上届比赛的情况设种子队和单打种子选手,比赛编排由竞委会组织抽签。
3.所有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每局 11 分,每场比赛双方各
有一次 1 分钟暂停机会。
4.团体赛:团体赛每队派出 3 队员上场比赛。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单循环比赛,每组取前 2 名进入第二阶段。第二阶段采用单淘汰赛,最终决出前八名。
5.单打比赛采用单淘汰赛。
6.各参赛队的参赛选手至少要准备 2 套非白色的比赛服装。
7.各参赛队要在规定比赛时间前 10 分钟到达赛场,迟到 5分钟作弃权处理。
8.比赛使用国际乒联批准的白色红双喜三星 40+mm 乒乓球。
9.根据报名实际情况,在征得赛事组委会同意后,裁判长可调整赛制和比赛办法。
二、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1.仲裁委员会负责有关竞赛的申诉和参赛人员资格的审核。仲裁委员会人员由赛事组委会选派。
2.裁判长、副裁判长和裁判员由赛事组委会选调。
三、未尽事宜,由赛事组委会另行通知。
四、本规程解释权属赛事组委会。
附件2
埇桥区“快乐健身行动”第十届教职工
乒乓球比赛报名表
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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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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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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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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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员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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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埇桥区“快乐健身行动”第五届教职工羽毛球比赛
参赛人员健康承诺书
本人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安徽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管理规定,按照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比赛负责的原则,承担疫情防控社会责任,在参加本次比赛期间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我以及与我一起共同生活的亲属,参加比赛前14天没有跨区域外出,特别是没有外出到疫情严重的相关省外疫区及有疫情的国家和地区。
二、我以及与我一起共同生活的亲属,没有患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不是无症状感染者,也不是上述两类人员的密切接触者。参加比赛前14天,没有发热、干咳、腹泻等症状。
三、我以及与我一起共同生活的亲属,参赛前14天没有接触过从相关省外疫区及入境来皖(回皖)的人员。
四、参加比赛期间,我以及与我一起共同生活的亲属,将自觉做到减少聚集,不到人群密集的地方聚会、玩耍,自觉做好个人防护。
五、本人赛前3天2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且身心健康,没有不适合参加比赛的各类疾病。
六、本人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保证遵守赛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七、本人自愿承诺,以上情况如有瞒报、谎报,造成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一经查实,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承诺人签字:
2022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