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893/202309-00037 | 信息分类: | 职称评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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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科技、教育,个人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教育体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5-03-10 | 发布时间: | 2025-03-10 15:19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职称评聘的条件、程序、结果及争议解决办法 | ||
审核人: | 初审:张米雪     复审:梁源圆    终审: 杜萌 |
一、条件
依据省、市、区职称评审文件,参加申报的老师必须满足各项要求,方可申报。
二、程序
1.区教体局核实幼儿园岗位设置详细数据,通知幼儿园当年可以申报高一级别职称和初级职称的名额;
2.幼儿园依据教代会通过的评审细则对符合条件的老师材料进行打分排名;
3.根据排名和教体局批准的名额等额通知排名在前的老师递交申报材料参加评审,在幼儿园公示栏公示参评人员名单。
三、结果及争议解决办法
1.结果依据主管部门评审为准;
2.争议解决办法:幼儿园班子成员研究讨论争议情况,形成意见,依据幼儿园考评细则予以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