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826/202110-00010 | 信息分类: | 负责人解读 |
---|---|---|---|
内容分类: | 其他,科技、教育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科学技术局 |
成文日期: | 2021-10-29 | 发布时间: | 2021-10-29 08:27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负责人解读:埇桥区科技局副局长马连洲关于《宿州市埇桥区科技特派员工作考核办法》的解读 | ||
审核人: | 初审:邵昊杰     复审:叶松涛    终审: 马连洲 |
1、问:考核办法是在什么背景下起草的?
答:为进一步规范对科技特派员工作的考核,推动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行动深入开展,根据省科技厅等10部门印发的《安徽省推进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五年行动计划(2020-2025年)》(皖科农〔2020〕32号)、《宿州市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宿科农〔2020〕4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2、问:考核的对象有哪些?
答:埇桥区科技特派员及其服务村所在乡镇。
3、问:考核什么内容?
答:考核分两部分。
(1)科技特派员:在村开展科技服务情况、开展新技术新成果引进推广应用情况、开展科技培训带动农民增收等内容;
(2)乡镇:对科技特派员选派、监管、考核等工作开展情况。
4、问:考核等次是怎样的?
答:(1)科技特派员:年度考评总分高于80分确定为优秀等次,60-80分确定为合格等次,低于60分确定不合格等次。
(2)乡镇:作为乡镇年终科技绩效考核分值。
5、考核有什么奖励?
答:经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区级科技特派员,每人每年发放5000元经费补助,对考核获得优秀等次的科技特派员进行表彰。
6、考核有哪些需要注意的?
答:关于优秀科技特派员的评定,将根据全区科技特派员数量,由区科技局和相关乡镇共同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