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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1826/202112-00006  信息分类: 其他解读
 内容分类: 其他,科技、教育,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科学技术局
 成文日期: 2021-12-10  发布时间: 2021-12-10 10:38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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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文字解读】科技创新驱动乡村振兴发展实施方案
人: 初审:邵昊杰     复审:叶松涛    终审: 马连洲

【文字解读】科技创新驱动乡村振兴发展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科学技术局发表时间:2021-12-10 10:38 责任编辑: 科学技术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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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科技创新驱动乡村振兴发展实施方案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科技部《创新驱动乡村振兴发展专项规划(2018-2022年)》,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科技创新驱动乡村振兴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发挥科技引领和支撑作用,助力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农业升级、农村进步、农民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重要指示精神的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创新是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支撑,要给农业插上科技的翅膀”。

二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需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 目标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在科技进步。

三是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依靠科技创新引领质量兴农,加快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三、文件起草过程

按照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科技创新驱动乡村振兴发展实施方案》通知精神,通过深入乡镇村及企事业单位进行了调研走访、征求意见等,根据我区科技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此方案。

四、工作目标

到2025年,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创新驱动乡村振兴发展内生动力显著增强。

——推广一批关键共性技术。组织实施乡村振兴科技项目25项以上,研发、引进和推广农业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突破200项(个)。

——打造一批创新平台载体。建设省级以上农业科技园区1个以上,组建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星创天地及农业领域院士工作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创业载体8个以上。

——选认一批科技推广人才。 发挥科技特派员纽带作用,引导各类科技人员参与乡村振兴。2021年开始实现全区科技特派员服务行政村工作全覆盖。

——形成一批创新创业模式。在带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等方面,及时凝练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科技创新驱动乡村振兴发展模式。

五、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乡村振兴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提高政治站位。

(二)强化农业科技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支持涉农高校、科研院所和骨干企业,组建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

(三)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打造种业强区,突破一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加大绿色技术成果推广应用,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四)组织实施乡村振兴科技专项。设立区级乡村振兴科技专项,支持各地立足本地资源禀赋,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五)推进农业科技园区建设。 强化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共享产业融合发展的增值收益。

(六)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组织实施国家“三区”人才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选认一批省市级科技特派员,加大本级科技特派员选认力度。

(七)深化定点帮扶和驻村帮扶工作。结合定点帮扶单位实际情况,实施乡村振兴科技项目,组织专家实地技术指导,促进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六、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对科技创新驱动乡村振兴发展工作的领导。区科技局成立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科技局农社股,负责日常工作。

(二)强化作风改进。深化农业领域科研项目管理改革,减轻农业科研人员负担。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常态化开展“四不两直”调研,着力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强化宣传引导。加强科技创新驱动乡村振兴发展的政策举措、典型案例、先进事迹等宣传报道,引导各类科技创新主体和广大科技人员参与乡村振兴实践。

解读人:埇桥区科学技术局农社股股长 叶松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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