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81508434/202211-00012 | 信息分类: |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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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劳动、人事、监察、社保,个人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2-11-29 | 发布时间: | 2022-11-29 11:14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关于埇桥区2022年已脱贫户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第四批)公示 | ||
审核人: | 初审:郑迅     复审:马雷鸣    终审: 杨瑞芳 |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疫情期间稳定就业政策的通知》宿人社秘〔2020〕34号、《埇桥区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及项目计划的批复》(埇农工组〔2022〕2号)文件精神,现将埇桥区2022年已脱贫户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第四批)发放情况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监察,以及社会的投诉监督。公示期为2022年11月21日至11月30日,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将报送申报材料,按规定将市级衔接资金分配资金用于2022年已脱贫户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第四批)资金划拨到相应账户。
监督、投诉电话:0557-3907697
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21日
埇桥区2022年已脱贫户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一览表(第四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