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81508434/202409-00015 | 信息分类: | 主动回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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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劳动、人事、监察、社保,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4-09-10 | 发布时间: | 2024-09-10 16:06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公告 | ||
审核人: | 初审:王跃     复审:杜兵    终审: 邱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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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已受理申请人柏紫薇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案号:皖宿埇劳人仲〔2024〕239号),现已审结。因采取其他方式送达未果,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皖宿埇劳人仲〔2024〕239号仲裁裁决书。请在见报后即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宿州市浍水东路760号埇桥区人社局318室),如未至本委领取,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宿州市埇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