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885/202211-00011 | 信息分类: | 上级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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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工业、交通,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2-11-29 | 发布时间: | 2022-11-29 15:00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文字解读】《国内游轮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解读 | ||
审核人: | 初审:黄峰     复审:李磊    终审: 荣方方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2022年11月10日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定不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坚定不移贯彻“动态清零”总方针,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等要求,结合国内疫情防控新的形势和特点,我部修订形成了《国内游轮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是调整了疫情防控风险区域划定要求,取消限制游客中风险区旅居史、游轮停靠中风险区等要求,并同步调整在船游客来源(途经)地疫情防控等级动态变化后,针对涉及“中风险区”游客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
二是取消了接到协查通报在船游客转为次密切接触者的应急处置措施。
三是增加了乘坐跨省游轮的乘客还应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港口客运站及游轮运输企业应在游客进港及于始发港登轮时查验相应游客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相关要求。
此外,对个别文字表述也进行了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