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885/202212-00008 | 信息分类: | 负责人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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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工业、交通,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2-12-06 | 发布时间: | 2022-12-06 10:49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领导解读】埇桥区交通运输局局长曹鹏程解读《埇桥区交通运输局2022-2023年冬春季生态环境工作要点》 | ||
审核人: | 初审:黄峰     复审:李磊    终审: 荣方方 |
二、研判和起草过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实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面加强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境保护,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督查调度,确保工作落实。
三、工作目标
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交通运输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为主抓手,以打赢蓝天保卫战为重中之重,统筹打好碧水净土保卫战。
四、主要任务
(一)紧盯已完成整改及新排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对照问题清单开展“回头看”,对于反弹回潮的问题,逐条列出清单,逐个研究解决。
(二)加强道路扬尘综合整治。严查超限超载、未采取有效封闭措施、抛洒逸漏、未遮盖篷布行为的运输车辆。
(三)加强矿区周边环境监管。严禁超限超载车辆进出煤矿,严查违法装载煤炭、煤矸石、煤渣、煤泥、煤灰、砂石等货运车辆,确保运输过程中封闭覆盖不抛撒,同时遏制运煤车辆超限超载。
(四)强化柴油货车监管工作。严格实施国家柴油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相关标准,对不满足标准限值要求的新车型禁止进入道路运输市场。
(五)强化维修企业监督管理。规范辖区从事钣金喷漆业务的维修业户,要求人员、喷漆房等设备符合环境保护条件,按要求进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五、创新举措
要把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纳入各单位重点工作来抓,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落地落实、取得实效。对因重视不够、问题不整改、治理不彻底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压实压紧工作责任,强化行业领域监管,完善工作制度机制,周密安排部署,实行联防联治。
(三)强化宣传报道。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大力宣传交通运输执法系统大气污染防治和节能减排工作动态的经验做法,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我局综合运输股统筹负责本次专项工作,应加强局属各部门工作对接,动态掌握辖区、行业生态环境工作情况,有序推动2022-2023年冬春季生态环境工作的开展。
解读机关: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
解读人: 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局长曹鹏程
咨询电话:0557-3907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