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658/202112-00020 | 信息分类: | 部门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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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财政、金融、审计、统计,农业、林业、水利,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1-12-31 | 发布时间: | 2021-12-31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绩效自评总结】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总结 | ||
审核人: | 初审:王鹏鹏     复审:黄琳丹    终审: 刘景阳 |
为加强宿州市埇桥区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绩效管理,提高项目效益,根据区民生办《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度民生工程绩效评价相关工作的通知》(区民生办(2021)7号)要求,宿州市埇桥区水利局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施效果进行绩效自评,现将我局绩效评价工作总结如下:
一、成立绩效评价小组
为扎实做好埇桥区水利局2021年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安排相关人员主动对接宿州市水利局,了解市级绩效评价办法出台情况,认真学习了关于印发《宿州市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宿水运管函﹝2021﹞147号)文件精神,组织建立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小组,全面开展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工作。
二、组织开展绩效自评
我局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工作会议,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根据宿州市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要求,对工程项目投入情况、项目过程情况、项目产出情况、项目效果情况4个方面进行自评并打分汇总,根据《宿州市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绩效评价指标表》,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绩效评价得分为100分,评价绩效等级绩效为“优秀”。对评价过程进行总结形成自评报告报区民生办。自评工作小组对自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
三、做好迎接第三方绩效评价准备工作
自评工作小组对照宿州市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绩效评价指标表内容进行整理、完善资料,做好迎接省、市级第三方评价准备工作。
宿州市埇桥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