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658/202211-00012 | 信息分类: | 涉水事项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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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批复,其他,农业、林业、水利,其它,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2-11-09 | 发布时间: | 2022-11-09 16:08 |
文号: | 埇水许准字〔2022〕45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关于宿州市万德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商品混凝土生产线项目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 | ||
审核人: | 初审:周道兴     复审:王子含    终审: 顾要华 |
宿州市万德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关于申请办理宿州市万德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商品混凝土生产线项目取水许可的函》已收悉。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宿州市万德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商品混凝土生产线项目水资源论证表(报批稿)》及其专家审查意见,经研究,我局对你公司取水许可申请提出意见如下:
一、同意项目取水方案。该项目位于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符离镇黄桥村。备案规模为年产60万m3混凝土,根据实际生产状况和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按年产20万m3混凝土规模进行论证。同意项目年取水量3.0万m3/a(生产取用地表水2.79万m3/a;生活取用地下水0.21万m3/a),年生产天数300天,日均取水量100 m3/d。地表水取水口位于埇桥区符离镇黄桥村黄涧沟左岸,坐标:东经116°59′43″、北纬33°45′45″,地下水取水水源井1眼,井深28m、 井径400mm,坐标:东经116°59′43″、北纬33°45′46″。项目产品(混凝土)用水指标为0.15m3/m3,符合《安徽省行业用水定额》(DB34/T679-2019)要求。该项目不设入河排污口,项目生产无退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
二、你公司应加强取用水管理,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落实各项水资源节约、保护及管理措施,提高用水效率,并制订特殊情况下应急供水预案,保障供水安全。条件具备时,项目办公生活用水应接入公共供水管网,并依法封闭自备水源井。枯水年份生产用水要服从我局水量调配指令;在旱情严重农业灌溉急需用水期,本项目应停止取用地表水,让农业优先灌溉,待灌溉结束后再进行取水;取水如对其他第三方合法权益产生影响,你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三、你公司取用水应服从我局的监督管理,安装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如实提供取水资料,依法缴纳水资源费。
四、鉴于本项目取水工程设施已建成运行,你公司应尽快向我局申请验收,并报送取水工程运行情况等相关材料。经验收合格,由我局核发取水许可证。
五、若本项目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等事项有发生较大改变的,你公司应重新提出取水申请。
此复。
宿州市埇桥区水利局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