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80X/201901-00080 | 信息分类: | 负责人解读 |
---|---|---|---|
内容分类: | 通报,其他,财政、金融、审计、统计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审计局 |
成文日期: | 2018-11-09 | 发布时间: | 2018-11-09 13:56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埇桥区审计局审计项目质量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解读 | ||
审核人: | 初审:     复审:    终审: |
一、背景依据
2018年10月15日,市局出台了《宿州市审计局审计项目质量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各部门实施的所有审计项目质量责任的调查、认定和处理等工作提出了规范性要求。埇桥区审计局根据审计署、省审计厅和市局要求,结合我局审计工作实际,制定了本局的审计项目质量责任追究办法。
二、目标任务
为规范审计行为,促进依法审计,提高审计项目质量,依法追究审计项目质量责任。
三、主要内容
《办法》详细阐述了审计项目质量责任的内容和分类,主要分为直接责任、审核责任、领导责任三大类。并对违规行为进行了逐条叙述。
《办法》同时明确了审计项目质量责任的认定及追究的程序,综合法规股负责汇总核实发现的审计项目质量问题,报局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审计项目质量责任追究领导小组或局长办公会议审定,组成调查组负责调查并提交调查报告,确定最终审定意见,并按照最终审定意见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
四、制定完善情况
综合法规股起草,广泛征求各股(室)、投资中心、经责局、各分局的意见建议,结合埇桥区审计工作实际,党组会议研究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