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80X/202205-00013 | 信息分类: | 主动回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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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其它,个人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审计局 |
成文日期: | 2022-05-24 | 发布时间: | 2022-05-24 17:33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生态环境:《全市2022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出台 | ||
审核人: | 初审:张涛     复审:马柯柯    终审: 张亚东 |
日前,《全市2022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台。《方案》明确要求,全市范围内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其他农业生产废弃物、落叶、草地、生活垃圾及可燃性工业固废、建筑垃圾,严惩第一把火,严肃追责继发火点,力争实现零火点。
《方案》明确指出,夏、秋两季为秸秆禁烧重点时段(夏季为5月20日至7月20日、秋季为9月20日至12月31日),各地各部门要将秸秆禁烧作为这一时期的重要工作,全力抓好禁烧各项管控措施的落实,同时做好夏、秋两季之外时段的秸秆焚烧管控。
为实现零火点禁烧目标,《方案》要求,要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巡查力度。按照市、县、乡、村四级联动机制,健全“责任明确、上下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体系;强化部门联动和分工协作,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全面落实禁烧常态化管理机制,创新巡查方式和手段,充分发挥现代通信监控技术的作用,实时监测监控秸秆焚烧情况。要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实施包保责任制,实行禁烧工作保证金制度。要做好秸秆综合利用、还田和农机管理。加强秸秆收储体系建设,畅通离田秸秆收储渠道,充分发挥新型农机具在秸秆禁烧中的作用,推进秸秆综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