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81063433/202205-00003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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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通知,综合政务,个人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成文日期: | 2022-05-10 | 发布时间: | 2022-05-10 09:32 |
文号: | 埇共党办【2022】15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关于撤销中共宿州市第二轧花厂支部委员会等4个党支部、成立宿州市埇桥区供销社轧花厂联合党支部的通知 | ||
审核人: | 初审:孙婷     复审:周思明    终审: 徐雪 |
区供销社各基层党组织:
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管理,进一步规范党组织设置,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经2022年5月9日中共宿州市埇桥区供销社党委研究,报经区直机关工委同意:
撤销中共宿州市第二轧花厂支部委员会(现有党员4名)、中共宿州市第三轧花厂支部委员会(现有党员11名)、中共宿州市第四轧花厂支部委员会(现有党员12名)、中共宿州市第五轧花厂支部委员会(现有党员4名)。
成立中共宿州市埇桥区供销社轧花厂联合支部委员会(拥有党员名31人),马庆华同志(原第三轧花厂党支部书记)任联合党支部书记。
特此通知。
中共宿州市埇桥区供销社机关委员会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