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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795087751/202203-00011  信息分类: 应急管理
 内容分类: 公告,综合政务,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投资促进中心
 成文日期: 2022-03-28  发布时间: 2022-03-28 11:13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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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2022年第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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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2022年第4号)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投资促进中心发表时间:2022-03-28 11:13 责任编辑: 埇桥区投资促进中心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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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2022年第4号)

近期,全国疫情形势日趋严峻复杂,为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现就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严格报备和管控。因疫情防控需要,近14天内发生疫情的地市人员暂缓来(返)宿,如确需来(返)宿,需提前3天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单位或拟入住酒店报备,提供来(返)宿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地立即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前不得流动。小区(村)严格落实进入人员两码(安康码、行程码)查验,戴口罩等防控措施。近期国内疫情外溢风险较高地区来(返)宿人员必须严格落实7天(集中隔离)+7天(跟踪健康监测)管控措施;对有中高风险地区的县区来(返)宿人员(行程码带*)实施7天(居家隔离)+7天(跟踪健康监测);其他省外及省内重点疫情地区来人实行“3+11”即3天(居家隔离)+11天(跟踪健康检测)管控措施。

在以上各类14天健康管理措施实施期间,前7天每天、第10天、第14天要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单人单间)实行足不出户,健康监测期间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出入公共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进行集中隔离;对居家隔离人员要采取上门核酸检测措施,如有违反隔离规定造成疫情传播的,严肃依规查处。

二、严格交通出入口管控。高铁站、火车站、客运站、高速公路出入口等,对省外及省内重点疫情地区来(返)宿人员严格落实查验两码(安康码、行程码)、测温和落地核酸检测。对近一周内重点疫情发生地来人实行“抗原检测+核酸检测”,抗原检测结果出来前一律不得离开。

三、严格人群聚集性活动。原则上暂不举办大型活动,严控群体性活动,减少人员聚集。“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暂时关闭棋牌室、麻将馆、网吧、酒吧、KTV等通风条件差、人员密集的密闭场所,对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电影院、旅游景点等场所要暂停营业。

四、严格重点场所管理。全市商场超市、餐饮机构、宾馆酒店、专业市场等各重点场所严格落实扫验两码(安康码、行程码)、戴口罩等防控要求,对有疫情发生地旅居史的人员要登记信息并向属地社区报备,配合落实管控措施;高校、中职等寄宿制学校严格封闭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出校、不离校,校内少流动、少聚集。中小学、幼儿园及托幼机构闭环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学生儿童托管机构、校外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等暂停服务。监所、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实行全封闭管理,暂停线下探视活动。

五、严格公墓现场祭扫。公墓、骨灰堂等现场祭扫要实行严格的限流分时分区,避免人员聚集,做好戴口罩、测温、扫码等防控措施,降低人员流动和聚集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

六、严格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立即佩戴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门诊部等未设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卫生机构严禁收治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等有新冠肺炎表现的病人。药店要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两抗一退”的药品销售登记。



宿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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