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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752964152/202309-00017  信息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内容分类: 介绍,综合政务,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3-11-02  发布时间: 2023-11-02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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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上级政策解读】《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3年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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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政策解读】《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3年版)》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 宿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发表时间:2023-11-02 14:29 责任编辑: 埇桥数据资源管理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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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政策解读】《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3年版)》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为落实《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发改公管〔2019〕723号)部署,进一步深化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持续拓展交易平台覆盖范围,积极稳妥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9〕2024号)、《安徽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的通知》(皖发改公管〔2020〕59号)精神,市政务服务局牵头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1年版)》进行了修订,形成《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3年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水平,依法规范我市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根据国家及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对目录内容实行动态调整。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4月20日市政务服务局牵头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和省、市最新相关政策对《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1年版)》开展评估修订工作,6月16日《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3年版修订征求意见稿)》向各县区、园区、公管委成员单位、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收到反馈意见单位3家梳理采纳合理意见建议,并进行修改,7月20日经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性审查通过最终形成定稿,8月4日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8月23日以市公管委办名义印发。


四、工作目标

进一步拓展公共资源进入统一平台交易范围,完善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规范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发挥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优化资源配置、服务社会公众的作用。


五、主要内容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3年版)》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修订限额标准及范围说明(表格第四项农村集体产权转让项目)。根据最新政策要求,将限额标准及范围说明修改为:1.标的、起拍价格在5000元以上的,2.原则上50亩以上的集体土地、水面、山场等资源均要通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公开流转交易。(原为:标的、起拍价格在5000元以上的)。

(二)修订限额标准及范围说明(表格第八项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设备采购项目)。根据最新政策要求,将限额标准及范围说明修改为:县级—市辖区域内其他公立医疗机构采购30万元以上至200万元以下医用设备。(原为:县级—市辖区域内其他公立医疗机构采购20万元以上至200万元以下医用设备。)

(三)修订项目类别(表格第六项市本级单位资产处置项目)。根据最新政策要求,将项目类别修改为市本级单位资产处置项目—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资产出租出售等—市级—1.资产出售(1)土地、房屋建筑物的出售;

(2)股权转让;(3)在宿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出售单位原值 20 万元以上(含20万元)或批量原值50万元以上 (含50万元)的资产;(4)在宿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报废单位原值 20万元以上评估残值在 2万元以上或批量原值 50万元以上、评估残值在5万元以上的电子产品及仪器设备。2.资产出租

原则上一律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拍租。单项房屋资产年租金收入评估价2万元以上(包含2万)或批量房屋年租金收入评估价5万元以上(包含5万)的项目必须进场交易。(原为:市、县(区)单位资产处置项目—市、县(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资产出租出售等—市(县)级—全部)。

(四)删除项目类别(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1年版)第七项国有企业设备采购项目)。

(五)删除项目类别(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1年版)第九项特许经营权项目—6.其他依规应当纳入公共资源平台交易的特许经营项目)。


六、创新举措

调整进场交易限额。《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3年版)》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1年版)》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进场交易的限额标准及范围、执行依据。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市政务局将联合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应进必进”的要求,凡列入《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3年版)》范围内的交易项目,督促项目单位必须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进场交易、接受监督,推进全市公共资源交易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解读单位:宿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解读人:戴香龙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7—3053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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