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86024976/202108-00017 | 信息分类: | 工作推进 |
---|---|---|---|
内容分类: | 介绍,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1-08-12 | 发布时间: | 2021-08-12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区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测评结果整改报告 | ||
审核人: | 初审:金星     复审:从朝辉    终审: 陈民 |
区畜牧中心根据第三方测评反馈的问题立即召开中心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认真剖析存在的问题的内在原因,制定出反馈问题整改意见,安排专人针对政务公开存在的问题现及时抓好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如期完成。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立改废
建议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程序开展情况、备案信息。
针对此项建议已进行了整改,并对有关问题进行情况说明。
二、重大决策预公开
1、本年度仅向部门进行意见征集信息,未公开向公众的意见征集。
由于机构改革,中心的下属部门、业务已交给区农业农村局,现已没有需要向公众进行征集意见的事宜,已作了说明。
2、规划计划已进行了整改。
3、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已整改对应发布,针对相关重要政策文件严格按照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进行公开,便于广大群众的监督。
4、机构领导:未公开部分领导分工、办公联系方式、本年度领导活动相关信息。
针对此项已对部分领导的分工、办公联系方式进行补充并进行了公开。
三、政策解读
1、功能形式 : 未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对政策文件进行解读; 若后续出台本级文件,建议在3个工作日之内对政策文件进行解读
根据要求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对政策文件进行解读。
2、负责人解读 : 未公开部门负责人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发表署名文章或接受媒体采访等形式就相关政策进行解读。
由于机构改革,埇桥区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所承担的动物卫生监督、动物防疫、兽药饲料管理、行政审批、渔政管理以及其他行政职能均已由农业农村局承担,所以1-8月埇桥区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主要以完成上级政府部门交办的党建、文明创建等工作为主,因此中心没有出台相关政策性文件,故主要负责也没有进行任何形式的解读,特此说明。
3、其他解读: 建议按照新要点要求,及时对本年度出台的政策性文件进行实质性解读。
按要求进行了解读,以后将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努力提升政务公开解读能力。
四、监督保障
公开制度:未公开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发布的法规解释性文件。
已进行整改,网上公开了《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等内容。
工作推进:未公开政务公开工作经验交流信息
已整改到位,公开了《区畜牧中心政务公开工作经验交流》等信息。
下一步,我中心将会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业务学习、认真研究失分指标及原因,梳理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短板,举一反三,不断完善提升,切实提升政务公开整体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