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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486024976/202209-00027  信息分类: 专项工作
 内容分类: 介绍,综合政务,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
 成文日期: 2022-09-25  发布时间: 2022-09-25 18:12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埇桥区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整改报告
人: 初审:郭海翔     复审:从朝辉    终审: 张辉

埇桥区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整改报告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发表时间:2022-09-25 18:12 责任编辑: 李德义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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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整改报告

按照《埇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整改当前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的通知》要求,我中心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政务公开排查工作,并积极安排开展此次自查进行全面整改。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务公开自查情况

按照《通知》要求,我中心对政务公开网站针对发布信息表述、个人隐私排查、信息发布格式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2022年以来,共发布政务公开信息50余条。通过自查,目前无信息表述错误、身份证(手机号码)等个人隐私泄露等问题。信息格式上有两条发布信息采用excel附件形式发布(属2022年人员招考录用信息),已按要求及时整改并发布。对区政府办平台下发的各项栏目信息整改我中心均按照时限要求完成整改并截图反馈。

二、政务公开管理情况

夯实部门责任。认真制定政务公开工作年度计划和考核管理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管理内容。把政务公开的总体任务分解、细化、量化,明确落实到具体部门层层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体系,为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

落实信息公开“三审”制。严格实行信息发布“三审”会签制度。按照“谁制作、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发布流程,发布信息需由信息产生的股室负责人、发布员、分管领导审核同意方可发布,确保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的质量和水平。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中心继续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政务公开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强化理论学习,加强政务公开网站等管理,完善信息发布机制,严格发布流程,定期开展政务平台自查,持续抓好整改,确保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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