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2255/202205-00007 | 信息分类: | 回应关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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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公告,卫生、体育、医疗,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蕲县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05-16 | 发布时间: | 2022-05-16 10:33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疫情防控】关于调整来(返)宿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通告(2022年第15号) | ||
审核人: | 初审:蒋守新     复审:朱金轩    终审: 周凡凡 |
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效控制疫情输入传播风险,保障广大市民安全有序流动,根据疫情形势发展变化,现将来(返)宿人员健康管理措施调整如下:
一、对国内有本土聚集性疫情或疫情外溢风险较高地区来(返)宿人员,严格执行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
二、对国内有本土散发疫情或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来(返)宿人员,严格执行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
三、对国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新增疫情的设区市其他县区来(返)宿人员,严格执行3天居家隔离+11天居家健康监测。
四、对14天内全域无中高风险地区及无本土聚集性疫情的设区市来(返)宿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有序流动;无阴性证明的,抵宿核酸检测后可有序流动。上述人员在抵宿后48小时内需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有关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请广大市民继续履行个人防控责任,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保持社交距离等防护措施,主动配合落实属地(目的地)各项疫情防控具体措施。
宿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