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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2255/202206-00019  信息分类: 回应关切
 内容分类: 公告,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其它,个人 发布机构: 蕲县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6-06  发布时间: 2022-06-06 10:44
号: 皖政秘〔2022〕93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关注】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奎濉河综合治理工程占地范围内停止新增建设项目和控制人口迁入的通告
人: 初审:张超     复审:朱金轩    终审: 刘伟

【关注】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奎濉河综合治理工程占地范围内停止新增建设项目和控制人口迁入的通告

文章来源: 蕲县镇人民政府发表时间:2022-06-06 10:44 责任编辑: 吴大锋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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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奎濉河综合治理工程占地范围内停止新增建设项目和控制人口迁入的通告

奎濉河综合治理工程是国家“十四五”解决水利防洪排涝薄弱环节的重大水利工程之一。为确保该工程建设顺利推进,保障工程占地范围内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有关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奎濉河综合治理工程占地范围为停止新增建设项目并控制人口迁入区域(以下简称“控制区”)。控制区涉及:宿州市埇桥区、灵璧县、泗县的22个乡镇(街道)86个村(社区)。


具体范围由项目法人依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以附图形式另行张贴。


二、在控制区具体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不得开发土地、修建房屋及其他设施,不得新栽种多年生经济作物和林木。


三、除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的正常调动,夫妻投靠及未成年子女随迁或者投靠,退出现役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刑满释放人员回原籍外,禁止向控制区迁入人口。控制区婴儿出生入户不受限制。


四、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依法制止违反规定在控制区进行基本建设和迁入人口的行为。


五、项目法人应会同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对控制区工程建设征地实物指标进行调查、登记、核定,经移民户主或迁建单位签字认可、公示后建档建卡,并由当地人民政府签署意见。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2年6月5日


附件:奎濉河综合治理工程涉及行政区域统计表





奎濉河综合治理工程涉及行政区域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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