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236X/202012-00029 | 信息分类: | 建议提案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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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大店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0-12-11 | 发布时间: | 2020-12-11 08:23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关于组织人大代表集中视察的通知 | ||
审核人: | 初审:杨旭东     复审:祝贺    终审: 付前进 |
埇桥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组织人大代表集中视察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大(工委):
按照代表法关于统一安排代表视察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人大代表集中视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强化“两个坚持”实现“两个更大”的目标要求,深入了解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各级政府、法院、检察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情况及执行区、乡人大有关决定、决议的情况,为代表依法履职、更好发挥代表作用提供保障。
二、视察专题
各乡镇(街道)人大(工委)应紧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及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建议选择以下专题进行视察:
l.打好精准脱贫、污染防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情况;
2.扎实做好强实体稳增长情况;
3.加快提升创新能力情况;
4.大力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情况;
5.扎实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情况;
6.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
7.深化重点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情况;
8.推进高水平开放情况;
9.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情况;
10.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埇桥情况;
11.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三、总体安排
请乡镇、街道人大组织辖区的区乡(镇)人大代表进行集中视察,视察活动一般应在本行政区域内进行,必要时也可以组织人大代表在区内视察。视察以集体活动为主,视察时可邀请本辖区的市人大代表参加,人数较多的乡镇可以分组进行。视察安排在2020年11月下旬至l2月中旬,时间为2天左右。
四、注意事项
1.集中视察是代表履职的重要法定形式,因健康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集中视察的代表,应履行请假手续。选举单位要将代表参加视察等闭会期间活动载入代表履职档案。
2.代表工作机构要按照代表“优先执行代表职务”的法律规定,加强与代表所在单位的沟通联系,依法保证代表参加视察的时间和各种待遇。在区直的区人大代表要参加原选举单位安排的视察活动。
3.视察前安排有关国家机关向代表通报有关工作情况,主要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及视察点的基本情况等。如不安排集中通报,也可向代表提供相关书面材料。
4.要切实改进作风,组织代表深入基层,广泛接触群众,了解真情实况,力求使视察工作做实做细。要统筹协调视察工作,合理安排视察时长。要严格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有关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视察中要做到轻车简从,减少陪同人员,不搞迎来送往,不搞宴请送礼。
5.代表视察不直接处理问题。代表在视察中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乡镇(街道)人大进行整理,交有关国家机关和单位研究处理后答复代表,属于区级职权范围的,由各乡镇(街道)人大报区人大交有关国家机关和单位办理。
6.加大代表集中视察的宣传力度。及时组织新闻媒体报道视察活动情况,广泛宣传人大代表尤其是突出宣传基层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密切联系群众的事迹。
7.请乡镇(街道)人大在2020年12月20日前将视察报告报区人大常委会,邮箱:renxuangongwei@163.com。视察中的重要情况请及时通报区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
联系人:涂强 联系电话:18155718089
埇桥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