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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2378/202206-00003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内容分类: 其他,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个人 发布机构: 曹村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5-17  发布时间: 2022-05-17 17:30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主要负责人解读:曹村镇党副委书记、镇长张稳解读《宿州市埇桥区曹村镇人民政府农村自建房屋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人: 初审:刘静     复审:黄斌    终审: 张稳

主要负责人解读:曹村镇党副委书记、镇长张稳解读《宿州市埇桥区曹村镇人民政府农村自建房屋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 曹村镇人民政府发表时间:2022-05-17 17:30 责任编辑: 曹村镇人民政府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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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解读:曹村镇党副委书记、镇长张稳解读《宿州市埇桥区曹村镇人民政府农村自建房屋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近日曹村镇镇委副书记、镇长张稳对近日出台的《宿州市埇桥区曹村镇人民政府农村自建房屋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行解读。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深刻汲取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金山街道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进一步巩全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成果,根据省、市、区住建部门工作部署,镇委镇政府高度重视,决定开展农村自建房屋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根据全镇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屋建立整治台账、制定整治计划,根据第三方专业机构或专业技术人员制定整改方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整治。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伤亡事故的自建房屋,要态度坚决、采取果断措施,立即撤出居住人员,腾空封房,责令限期拆除,坚决做到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修缮的坚决修缮,该拆除的坚决拆除,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起草过程中,我镇共征求了各村镇直各单位和公众意见。经反馈,均无意见。

四、工作目标

对全镇所有行政村农村自建房屋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我镇建成区、集贸市场等农村用作经营的自建房屋。

五、主要任务

重点排查我镇建成区、集贸市场等农村用作经营的自建房屋,对三层(含三层)以上用作经营的自建房屋必须认真摸排,现场排查是否存在擅自加盖、拆改主体结构等影响房屋安全行为。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屋,各行政村要及时采取果断措施加以整改,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六、创新举措

全面排查,排查对象为曹村镇辖区内所有农村自建房屋,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屋为重点,排查工作采取入户调查的形式进行,排查信息经产权人(使用人)确认后建立完善农村房屋安全信息台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屋建立整治台账、制定整治计划;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安全隐患,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复核验收,合格后的房屋方可继续使用。

七、保障措施

(一)成立工作专班。为加强对我镇农村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专项整治工作部署。

各行政村要成立自建房屋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专班,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排查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时限要求等内容。各行政村主要负责人是农村自建房屋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狠抓落实。

(二)严格落实责任。一是部门监管责任。按照“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乡镇落实”的工作原则,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二是属地管理责任。各行政村作为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实施主体,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建立包保网格,明确我镇自建房屋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责任人,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按时完成问题整改和房屋安全验收,确保排查不少一户、整治不漏一处。三是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针对排查出安全隐患,由产权人(使用人)根据第三方专业机构或专业技术人员制定的方案,进行整改,在完成整改前禁止使用。

(三)营造宣传氛围。各行政村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农村自建房屋安全的重要性,要全面深入开展农村自建房屋安全科学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房屋使用安全意识,提高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积极性、主动性。

八、下一步工作

各行政村一要健全农村自建房屋的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和经营性房屋改扩建、变更用途等全过程监督管理制度。二要建立健全农村自建屋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实行网格化动态监测,加强对农村所有自建房屋,特别是3层(含3层)以上用作经营的实行日常巡查、动态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确保实现全镇农村自建房屋使用安全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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