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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2378/202209-00014  信息分类: 管理和使用情况
 内容分类: 通知,综合政务,其它,个人 发布机构: 曹村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9-08  发布时间: 2022-09-08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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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政策与标准】宿州市2022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人: 初审:卞志伟     复审:陈子毅    终审: 黄斌

【政策与标准】宿州市2022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文章来源: 曹村镇人民政府发表时间:2022-09-08 16:55 责任编辑: 曹村镇人民政府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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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与标准】宿州市2022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022年,我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8484元(每人每月707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8280元(每人每月690元)。

  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2022年,农村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年10764元,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8244元(每人每月687元)。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12060元,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0680元(每人每月890元)。


三、特困人员失能失智护理补贴标准

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分为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3档。2022年,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的全护理标准为715/月,半护理标准为429/月,全自理护理标准为58/月;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全护理标准为501/月,半护理标准为286/月,全自理护理标准为43/月。

四、60年代精简下放退职职工生活救济标准

2022年,60年代精简下放退职职工生活救济标准为每人每年6180元(每人每月515元)。

五、执行时间

调整后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特困人员失能失智护理补贴标准和60年代精简下放退职职工生活救济标准从202271日起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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