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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279X/202104-00044  信息分类: 决策公开
 内容分类: 其他,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褚兰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04-25  发布时间: 2021-04-25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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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部门征集】关于征求《褚兰镇2021年秸秆禁烧暨落实河长令工作方案(征集意见稿)》意见的函
人: 初审:蒋晓宇     复审:刘虎    终审: 尹成庆

【部门征集】关于征求《褚兰镇2021年秸秆禁烧暨落实河长令工作方案(征集意见稿)》意见的函

文章来源: 褚兰镇人民政府发表时间:2021-04-25 09:32 责任编辑: 褚兰镇人民政府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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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征集】关于征求《褚兰镇2021年秸秆禁烧暨落实河长令工作方案(征集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村、镇直相关单位:

现将《褚兰镇2021年秸秆禁烧暨落实河长令工作方案(征集意见稿)》发给你们征求意见。请于2021年4月30日下午下班前将反馈意见,以电子稿的形式发给镇党政办(无意见也需加盖公章扫描发送),邮箱号:cldzb4910104@163.com。

联系人:刘虎  0557-4910104


《褚兰镇2021年秸秆禁烧暨落实河长令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做好2021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切实改善全大气环境质量,根据埇桥区2021年秸秆禁烧暨落实河长令工作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推进乡村绿色发展,按照疏堵并举、以疏为主、标本兼治的原则,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区禁烧部署,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圆满完成2021年禁烧各项工作。

二、工作目标

范围内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其他农业生产废弃物、落叶、草地、生活垃圾及可燃性工业固废、建筑垃圾,防止秸秆焚烧反弹,确保实现零火点,确保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认真执行市总河长2号令和区总河长1号令落实严禁河湖的河坡、堤坡、干涸河床耕种工作。

三、工作步骤

2021全年开展禁烧工作,其中两个重点时段夏季520日至720日、秋季920日至1231分宣传发动、全面禁烧、考核评比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520日至531日)

通过秸秆综禁工作动员会,进行全面安排部署。采取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开展宣传活动。

(二)全面禁烧阶段(夏季520日至720日、秋季920日至1231日)

、区直包保单位、督导组和各有关部门要将秸秆禁烧作为这一时期的中心工作,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坚守岗位,加大秸秆禁烧巡查检查力度,动员广大干部深入秸秆禁烧第一线,分片包干,压实责任,全力抓好各项管控措施的落实,坚决杜绝农作物秸秆焚烧现象。

(三)考核评比阶段(1231以后

对各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组织考核验收评比,对禁烧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进行总结。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条幅、宣传车、宣传、短信、微信等宣传工具和宣传方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全覆盖、高频率的宣传,把秸秆禁烧政策、综合利用技术、农机农艺融合耕种模式等宣传到每家每户。

(二)严格落实责任。通过签订禁烧工作目标责任书,压实各村主体工作责任。各工作组、各村要认真谋划,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做到一村一策,及早安排部署,落实举措,推动秸秆禁烧工作常态化。

进一步完善综禁方案和工作措施,建立科学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实施网格化管理,每个网格、每个地块均要明确户主姓名、收种方式、禁烧措施、秸秆处理、作物种植意向、农机保障以及区、镇、村三级包保责任人员和联系方式等,做到任务明确、措施明确、责任明确。以镇和行政村为单元挂图作战,并定期填报工作进度表。发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五老人员、村民代表的带头作用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示范作用,带动群众共同做好秸秆禁烧工作。

对省道两侧以及林地和重要通信电力设施等重点区域要安排专人24小时巡查。

通过核实各村农户的地亩数和实际过火面积,以便落实地力保护补贴政策。

(三)强化技术指导与演示。为确保收不误时,种不延时,确保秸秆禁烧工作顺利开展,科学制定农机化技术路线:

1.夏季农机化技术路线:

1秸秆打捆离田技术路线:联合收割机(不加装碎草器)限茬收割15cm以下秸秆捡拾打捆离田集中堆放;(2大豆种植区:联合收割机(加装碎草器)限茬收割(20厘米以下)大豆高茬播种机宽行(30-40厘米)板茬播种;联合收割机(加装碎草器)限茬收割30cm以下秸秆还田机作业大豆高茬播种机宽行(30-40厘米)板茬播种。3玉米种植区:联合收割机留茬25厘米以下收割(加装碎草器或秸秆还田机作业)玉米精量播种机板茬播种(行距60厘米);小麦联合收割机(加装碎草器)新型复式机械秸秆处理、播种一体化作业 

2.秋季农机化技术路线

1)玉米种植区1.玉米机械收获(摘穗)秸秆直接粉碎深松(翻耕)旋耕(2遍为宜)播种;2.玉米机械收获(剥皮)秸秆直接还田或还田机粉碎还田深松(翻耕)旋耕(2遍为宜)播种;3.小型两行机收及人工收获秸秆机械粉碎还田深松(翻耕)旋耕(2遍为宜)播种;4.人工摘穗收获玉米秸秆直立秸秆机械粉碎还田深松(翻耕)或旋耕播种;5.人工收获秸秆离田集中堆放或综合利用常规耕作种植2)大豆种植区1.机械化收获大豆深松(深翻)整地播种;2.机械化收获大豆旋耕播种镇压;3.机械化收获大豆旋耕施肥播种复式作业。去年已经深松整地过的地块,可直接旋耕施肥播种镇压

要加强新机具新技术培训与演示,镇农业服务中心加强指导,确保演示到村、到自然庄,确保全覆盖,实现村村知道、户户明白。同时,各村组在实施过程中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可依据不同的土壤类型和种植模式选择适宜的技术路线与机具,决不能搞一刀切。化控、化除、种子处理及播种量按农艺要求操作。   

(四)切实加强秸秆离田和综合利用管理。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农作物秸秆收储和综合利用建立健全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体系。逐步加大农作物秸秆离田面积。继续拓宽各类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途径,积极开展秸秆肥料化、能源化、工业化原料、基料化、饲料化等的利用。

(五)继续实施包保责任制。落实各级领导包保制度,区级领导包乡镇、区直部门联系乡镇的基础上,实行镇干部包村、村组负责人包地块、党员联户的立体责任网络。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秸秆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

(六)强化应急处置。镇政府建立应急分队,配备必要的器械装备,随时待命处置突发秸秆焚烧现场。要制定防止焚烧秸秆应急预案,明确具体责任人。各村组建30—50人的村级应急小分队,落实必要的灭火工具,重点时段实行全天候驻守、巡查和值班。通过设立监控点、组织流动哨,包保到户、到地块等方式,确保一旦出现火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迅速及时灭火。秸秆集中堆放点要安排专职人员进行24小时值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

实行保证金制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派出所所长每人缴纳8000元保证金,其他班子成员每人缴纳5000元保证金,其他参与秸秆综禁工作人员每人缴纳3000元保证金,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按照每人5000元,其他村两委成员每人3000元缴纳保证金(驻村扶贫(乡村振兴)工作队成员参照执行)。以上人员保证金要于525日前主动缴纳到镇财政所。逾期未缴纳到位的,给予通报批评

保证金作为责任压实的基础之一,除村两委干部(不含驻村扶贫(乡村振兴)工作队成员)外只罚不奖。

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按照、秋两季拨付给各村     一定的经费,作为秸秆清运、灭茬、灭火和人员经费等。

对各单位包保人员(含驻村扶贫(乡村振兴)作队成员)可按照平均每天18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交通和住宿补助。各单位要严格考勤制度,据实发放,如使用公车不得发放交通补助。

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派出所所长全年全时段负有直接责任,可按照夏季520日至720日按照不超过62天计算、秋季为920日至1231日按照不超过103天计算发放生活和交通补助。其他各级参与禁烧人员原则上参与秸秆禁烧工作时间夏季可按照30天、秋季可按照45天标准执行。

(九)突出重点,加大督查问责。镇委、镇政府成立专职督查组,在季禁烧期间继续加大督查力度,确保秸秆综禁措施落实到位。

对督查中发现问题督查组要督促村限期整改对于未按期整改到位的,将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理。督查组在督查过程中被群众举报或被上级巡查发现未履职尽责的,经查实,将给予问责。

(十)严格奖惩措施。综禁督查组进行巡查督查,现场核实确定过火面积

1.严明奖罚措施。根据卫星监测和省、市、督查通报对于无火点的村,全额退还村两委干部所缴纳的秸秆禁烧个人保证金,根据相关财经规定和结合各自实际、秋两季分别兑现村两委干部两次等额奖励。其他人员退还个人禁烧工作保证金,不做任何奖励

对于辖区内有卫星监测火点和省、市巡查、督查、暗查等发现火点的村(包括机械自燃、人为纵火、客火),扣除包保该村的镇其他人员该村两委成员村其他相关人员全额保证金。

对于辖区内有区巡查、督查、暗查等发现火点的村(包括机械自燃、人为纵火、客火等),按照保证金扣除细则,扣除包保该村的镇其他人员该村两委成员村其他相关人员保证金。保证金扣完后相关人员要重新缴纳保证金

2.严肃责任追究。1发生、秋季(夏季520日至720日、秋季为920日至1231日)第一把火的如该火点是全市第一把,将根据市奖惩方案严肃处理对于出现全区第一个火点的参照市里第一把火进行处理。对于出现全镇第一把火的村,对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从严从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相关包保责任人给予严肃问责。

2出现继发火点对于所在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党纪或政务处分,相关包保责任人给予问责。、秋季之外时段的火点责任追究按照继发火点要求落实

3.严惩恶意行为。派出所要与各村建立巡查联动机制,加大对恶意焚烧秸秆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擅自焚烧秸秆的行为予以警告,责令其立即停止焚烧,并按规定对直接责任人予以处罚;对恶意纵火的相关责任人,依法严查重处;对暴力抗法、焚烧情节严重,造成大气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强化夏秋收种服务。、秋禁烧期间,各村、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为民服务意识,落实一岗双责。在严格落实禁烧责任的同时,想方设法帮助农户收获成熟农作物,并适时、适墒抢播下茬作物,要结合扶贫工作,重点要帮扶困难群众、特困人群,切实解决其后顾之忧。农业服务中心要强化技术指导,加大宣传,引导农民适时收种。各村要积极发挥主体作用,通过各种形式不断掀起抢收抢种的热潮。

(十二)严格落实火点报备制。对山林、房屋失火等异常情况,在火情发生后的1小时内,将带有现场参照物的视频影像资料,向区综禁办报备;对防火消防演练等有组织焚烧情况,明确焚烧时间、点位坐标,提前48小时前书面报备。

(十三)落实市、区河长令,严禁河湖的河坡、堤坡、干涸河床耕种。

各村、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执行市总河长2号令和区总河长1号令,安排禁烧包保人员开展禁止河湖的河坡、堤坡、干涸河床耕种的宣传、巡查工作。在、秋季禁烧时段,将禁烧巡查和对河湖的河坡、堤坡、干涸河床巡查结合起来;对发现准备在河湖的河坡、堤坡、干涸河床进行耕种的,要及时劝阻和清除。该项工作纳入工作考核并和禁烧保证金挂钩。对区交办的问题,自交办之日起3日内完成整改,3日内没有完成整改或虚假整改的,扣除镇包保人员及村两委成员30%禁烧保证金。保证金扣除后,相关包保人员要重新补缴等额扣除的保证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委、镇政府将成立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加大统筹调度和组织协调力度,镇委、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分片包村。指挥部下设秸秆禁烧联防队,联防队成员由政府、派出所等部门选人员组成,在田间地头设立帐篷严防死守,并随时待命处理焚烧秸秆引发的突发事件,对不听劝阻违反禁烧规定的焚烧秸秆者,从快从重处罚,严肃追究。

各村是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主体,要认真做好宣传,确保宣传资料发放到每一户,宣传教育到每一名群众;发动和督促农户积极做好禁烧工作,两委干部及党员要带头并督促农户、机手签订承诺书;做好村级禁烧网格化管理工作,做到包组、包户、包到地块,确保每个地块责任到人;强化应急处置,组建应急队伍,加强防控巡查,坚持24小时值守,严防第一把火,确保不出现火点。

(二)落实部门责任。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在委、政府的统筹调度下,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秸秆禁烧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党建办负责将秸秆禁烧工作情况列入村两委班子和成员的考核。

宣传办负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的宣传工作积极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活动,营造露天焚烧秸秆违法,综合利用利国利民的舆论氛围。

纪委:加大效能监察力度对履职不力或失职、渎职造成重大焚烧事件或较大影响的,进行责任追究。

环保工作站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做好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着力收集各类秸秆禁烧信息,为委、政府统一调度提供基础数据;向委、政府适时提供合理化建议和意见,推动秸秆禁烧工作进度和效果

派出所负责对因焚烧秸秆造成重大污染事故,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导致人身伤亡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恶意焚烧秸秆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予以治安处罚;加大秸秆焚烧等违法行为的宣传形成高压威慑态势负责做好秸秆禁烧相关社会治安工作。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农机农艺融合技术,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完善秸秆收集贮运服务体系建设,抓好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区建设落实好中央和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探索秸秆综合利用新的补偿机制。指导各收种工作;指导和督促农机化技术演示、指导与服务。

财政所负责秸秆禁烧工作专项资金划拨,管理上缴的保证金,安排终期考核奖惩兑现。

城建所负责督促各村沟塘河渠、道路周边的环境综合整治;组织督促各规范做好村庄的秸秆集中堆放工作。

中心校负责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通过深化细化活动方案,切实做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

供电站负责农田和麦场内及其附近输电线路的检查与维护,防止因违规用电引起焚烧事件。

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责,积极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相关工作,推动综禁工作深入开展。

(三)充分发扬禁烧精神,坚决打赢禁烧战役。、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大发展行动计划特别是绿色发展行动计划,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在做好农作物秸秆还田、清运、堆放和禁烧工作的同时,帮助农民做好收种工作,圆满完成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打赢秸秆综禁工作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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