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2327/202203-00002 | 信息分类: | 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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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农业、林业、水利,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栏杆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03-20 | 发布时间: | 2022-03-20 15:17 |
文号: | 栏杆政〔2022〕7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栏杆镇2022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 ||
审核人: | 初审:朱约云     复审:郑健    终审: 刘毛飞 |
为做好我镇辖区内的洪水、暴雨洪涝、山洪灾害情况的防治工作,有效做好有可能发生的洪涝灾害的避免和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提高救灾工作水平和应急反应急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我镇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体系,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根据市、区有关文件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机构和职责
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及其主要职责
镇政府设立镇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村设立村防汛抗旱工作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汛期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有关部门根据本单位承担的防汛任务设立专业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部门防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组 长:高 原 党委书记
副组长:王 征 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 员:史超波 人大主席
刘毛飞 党委副书记
李 永 党委副书记
王 凯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郑 健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刘 亮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陈 路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张 硕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苗俊彦 副镇长
李莹莹 副镇长
卜加庆 副镇长
周 烨 副镇长(挂职)
刘晓天 人大副主席
朱飞月 安办主任
陈 峰 派出所所长
秦怀轩 财政所所长
武方利 水利站长
张卫生 民政负责人
张己先 城建所长
于红旗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吴常军 文化站长
苏化迅 市场监管所所长
杨 超 国土所长
高 山 卫生院院长
李龙生 中心校长
韩 峰 林业站长
张 帅 规划所所长
王沙沙 环保站长
张 伟 退役军人服务站长
牛守亮 供电所长
刘明玉 街道办主任
杨 凯 交管站站长
主要职责: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洪水、暴雨洪涝灾害应急处置的指挥、协调和组织;根据洪涝灾害应急处置的需要,紧急调集抢险人员,调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可以在抢险救灾区域范围内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
2、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其主要职责
镇防汛抢险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河长制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武装部长刘亮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水利站站长武方利担任,办公室日常工作由水利员纪书平负责。
主要职责:
(1)落实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部署;收集相关资料,为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
(2)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分析、判断灾害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置与救灾的方案和对策建议。
(3)起草防汛抗旱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防汛抗旱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
(4)汇集、上报洪涝灾害灾情和防灾抗灾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向区政府和县区防汛指挥部报告地质灾害调查和处置结果;
(5)协调各村防汛抗旱应急组、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
3、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组织做好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做好地质灾害防灾、救灾的有关工作。
4、应急抢险队伍
镇政府组建防汛抗旱应急抢险队伍,负责洪涝灾害应急抢险救灾、转移疏散受威胁的居民及财产等救助工作。应急抢险队伍由人武部、国土、安办、水利、交通、民政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
镇政府根据洪涝灾害应急的需要,及时组织、调度应急抢险队伍,对抢险救灾提供支持。
二、洪涝灾害预防措施
(一)防汛制度
1、监测制度
负责洪涝灾害监测的单位,要广泛收集整理洪涝灾害预防预警的有关数据资料和信息,进行地质灾害中、短期趋势预测,建立洪涝监测、预防、预警等资料数据库,实现各部门监测、预报、预警等资源的共享,不断提高监测质量。
2、值班制度
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在汛期(每年5月31日至9月30日),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实行24小时值班;凡逢暴雨时,按照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部署,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双人值班,领导带班;当发生洪涝时,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值班,认真接听本辖区内的雨情、汛情、险情、灾情报告,并按规定报告、转达、处理预警信号。
3、速报制度
各村委、村民小组发现洪涝灾害险情和灾情后,应迅速报镇政府和镇防汛办。
洪涝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洪涝灾害险情或者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洪涝灾害类型、洪涝灾害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发展趋势和受威胁的人员与财产等,同时提出采取的对策与措施。发现洪涝灾害险情或者灾情有新的变化时,必须及时续报。
禁止隐瞒、谎报或者接受他人隐瞒、谎报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
4、预警信号
预警信号一般采取广播、小喇叭、电话等形式,在发生灾害后,村相关负责人在第一时间发出预警信号。在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人员赶赴现场前,镇水利站须将预警信号再次进行通告。
(二)应急响应等级
按突发性自然灾害严重程度和波及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
1.Ⅰ级应急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Ⅰ级响应:
①奎河流域发生特大洪水,且区水文部门预测流量会持续增加,区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情况;
②镇内大旺水库发生或可能发生漫溢或溃坝;
③辖区内因暴雨、水灾引发的重大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山洪地质灾害现象;
④多个村同时发生特大山洪灾害。
(2)Ⅰ级响应行动
当发生符合启动Ⅰ级响应行动条件时,镇防汛指挥部宣布启动Ⅰ级响应行动;同时将汛情灾情和启动应急响应的级别上报区防汛办。
①指挥到位。总指挥主持召开紧急办公会,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参加,听取汛情险情汇报,分析当前气象、水文形势,对天气形势和洪水趋势进行预测,安排部署防汛救灾工作。
②进驻现场。根据汛情发展,相关工作组30 分钟内出发,赴一线指导防汛抢险工作,必要时在15分钟内派出相关技术人员到一线加强技术指导,与镇、村居组成现场指挥部全面负责现场应急指挥。
抢险应急队伍进场:抢险队伍指挥部通知进入危险区段,进行抢险;对应疏散而未疏散的人员实行强制疏散。
后勤保障工作组:做好抢险物资调用、搬运;组织人员对物资情况进行严密看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加强水、电、气等应急抢险,保障生活必需品的供给;紧急避难安置受灾群众,强化安置区管理。
防汛抗旱办公室:保障防汛通讯畅通、准确及时、优先传递防汛信息和水情电文;按指挥部要求及时播报相关通告、通知、命令,公布相关信息;摄录洪涝影像资料。
医疗保障工作组:对伤病员及时进行救护;做好灾后全面消毒、巡回医疗的准备。
③各村防汛指挥机构应急响应。根据镇防汛指挥部要求, 立即组织防汛队伍进入一线。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险情最严重地区进行现场指挥。防汛指挥机构、抢险队伍等人员迅速到岗。 派出巡查组,及时掌握实时情况。密切注视所辖区域的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每30分钟向镇防汛指挥部报告洪水调度方案和应急响应动态。出现严重险情和灾情,涉及人员安全,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2.Ⅱ级应急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防汛应急响应:
①奎河流域发生特大洪水,且区水文部门预测流量会持续增加,区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情况;
②多个村同时发生严重洪涝灾害;
③大旺水库发生或可能发生漫溢或垮坝;
④辖区内因暴雨、水灾引发的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山洪地质灾害现象。
(2)Ⅱ级响应行动
根据汛情、险情发展变化,当发生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镇防汛办提出预警和启动Ⅱ级防汛应急响应建议,报镇防汛指挥部总指挥批准执行。
①指挥到位。镇防汛指挥部总指挥原则上在镇防汛指挥部指挥中心负责指挥。副指挥长及成员在各部门指挥,必要时,按照镇防汛指挥部要求到达指定位置进行指挥。
②进驻现场。按照防汛指挥部安排,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在1小时内出发赴一线指导防汛抢险工作;指挥部根据灾情情况需要,在 30分钟内派出技术人员进驻现场,与村组成现场指挥部,全面负责现场应急指挥。
③下达命令。根据灾区现场情况需要,及时由防汛指挥部发布相关命令。
3.Ⅲ级应急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防汛应急响应:
①奎河流域发生较大洪水,且区水文部门预测流量会持续增加,区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情况;
②多个村发生一般洪涝灾害;
③辖区内小型水库发生较大险情;
④辖区内因暴雨、水灾引发的局部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山洪地质灾害现象。
(2)Ⅲ级响应行动
根据汛情、险情发展变化,当发生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镇防汛办提出发布预警和启动Ⅲ级防汛应急响应建议,报镇防汛指挥部指挥长批准执行。
①指挥到位。镇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原则上在镇防汛指挥部指挥中心负责指挥。副指挥长及成员在各部门指挥,必要时,按照镇防汛指挥部要求到达指定位置进行指挥。
②召开会商会
a. 申请上级气象部门提供实时天气情况和灾害天气预测。
b.由已经或可能发生险情的村汇报(直接或电话)当前汛情和险情。
c.提出洪水调度意见和抗洪抢险实施方案。
③进驻现场。按照防汛指挥部安排,相关部门在2小时内到达灾区一线指导防汛抢险工作;根据需要,在1小时内派出技术人员进驻现场,与乡镇组成现场临时防汛救灾指挥部,全面负责现场应急指挥。
相关工作组保持通讯畅通,随时掌握天气形势及雨情、灾情等重要消息。做好物资储备和救援准备,开展水、电、气等应急抢险,保障正常供应。办公室准确及时、优先传递防汛信息和水情电文;按要求播报相关信息;摄录洪涝影像资料。
④巡查。镇防汛指挥部视情况组织巡查组到防洪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指挥部,根据现场情况提出相应的应急建议。
⑤汛情上报。镇防汛指挥部及时掌握最新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及时向镇党委、镇政府和区防汛指挥部报告。
4.Ⅳ级应急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Ⅳ级防汛应急响应:
①多个村同时发生一般洪水,区启动Ⅳ级应急响应情况;
②小型水库出现险情;
③辖区内局部地方出现较大山洪。
(2)Ⅳ级响应行动
根据汛情、险情发展变化,当发生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镇防汛办提出预警和启动Ⅳ级防汛应急响应建议,报镇防汛指挥部总指挥批准执行。
①镇防汛办及时向乡镇、有关单位通报汛情、灾情,同时上报区、镇防汛指挥部。相关村必须立即召集防汛抢险小组成员待命。
②会商:由镇防汛指挥部总指挥主持分析防汛形势,作出相应工作安排。
③必要时,经镇防汛指挥部总指挥同意,组织镇工作人员在2小时内到达一线指导防汛工作,根据需要,在1小时内派出镇防指技术组到一线加强技术指导。
四、应急响应工作分工
人武部:负责人:刘亮,联系电话:15212525180,迅速调集应急分队,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赶赴灾区,抢救被困人员、物资,灾情上报,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救。
宣传办:负责人:张硕,联系电话:18133775910,负责灾情对外发布,及时报道防汛救灾措施。
安办:负责人:朱飞月,联系电话:15905579570,负责灾区的社会治安维护和安全保卫工作;参与抢险工作。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于红旗,17755778733,负责灾情损失评估,统计上报等。
水利站:负责人:武方利,联系电话:13955781098,组织开展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洪涝灾害的巡查、抢险、救助工作;负责洪涝灾害引发的次生地质灾害的处置,负责水情和汛情的监测,通报降雨信息、汛期动态。
学校:组织在校师生员工避险转移,作出暂时停课和复课的决定;组织修复受毁的校舍或者应急调配教学资源,妥善解决灾区学生的就学。
自然资源所:负责人:杨超,联系电话:13805571970,负责洪涝灾害引发的次生地质灾害的处置,负责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临灾监测、危险区划定、预警信号和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的确定和公告、灾情发布、灾害应急调查、影响分析和灾害报告;参与抢险工作。
卫生院:负责组织医务人员开展医疗救护工作,参与抢险工作。
民政所:负责人:张卫生,联系电话:13705570396,组织协调做好灾民的紧急转移和安置工作;调配救灾救济物品,协助灾区及时设置避险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妥善安置和救济灾民,安排好灾民生活;加强对救灾款物分配、发放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财政所:负责人:秦怀轩,联系电话:13956876727,负责做好应急救灾及应急处置所需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的分配及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等工作。
五、善后处理
洪涝灾害灾情和险情发生后,发生地应做好灾区群众的思想工作,安定群众情绪,组织开展生产自救,尽快恢复生产,及时部署地质灾害治理或者避让搬迁。因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质、设施、设备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应及时归还;造成损失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
栏杆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