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2351/202108-00008 | 信息分类: |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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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发布机构: | 大营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08-09 | 发布时间: | 2021-08-09 17:32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省级政策】文旅活动非必要不举办或暂缓举办 | ||
审核人: | 初审:朱亚南     复审:唐建飞    终审: 王小静 |
8月5日,省文化和旅游厅召开全省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会议,提出抓紧抓实当前全省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控制文旅活动,做到非必要不举办或暂缓举办。
省文化和旅游厅要求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一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近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发展趋势具有不确定性,要坚决克服侥幸麻痹思想,吸取经验教训,思想上做到零懈怠,工作上做到零疏漏,及时发现、纠正、堵住防控漏洞,确保防控要求严格到位,防控机制严密到位,防控措施严实到位。
二要强化措施落实。按照疫情防控指南规定,督促各类文化旅游场所坚决落实戴口罩、测体温、扫码登记、“一米线”、通风消杀等防控措施,加强员工健康管理和游客宣传教育,提高个人防护意识。
三要夯实“四方”责任。严格控制文旅活动,做到非必要不举办或暂缓举办。密切关注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皖游客,异常情况及时通报。妥善处置游客投诉,最大程度为旅行社和游客挽回因疫情引起退团的损失。
充分做好突发应急准备,进一步细化响应流程、应急措施、处置规范、突发报告等具体内容,建立部门间紧密配合、行业内齐抓共管、上下级协同联动的快速反应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