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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重要政策解读机制的通知

文章来源: 杨庄乡人民政府发表时间:2014-01-06 18:25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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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重要政策解读机制的通知

建立重要政策解读机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是建设现代政府,提升政府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建立重要政策解读机制通知如下:

一、明确解读范围。出台政府规章,以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重要政策文件等,均应及时在省政府网站进行解读;各部门自行出台重要文件,也要通过部门网站等载体进行科学解读,让社会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政府和部门的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

二、规范解读程序。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重要政策由起草部门负责解读。各部门在报送拟制发政府规章、重要政策文件的请示时,要一并报送解读方案,解读方案一般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形式、解读途径、解读时间等。省政府办公厅在呈送领导审签时,要一并报送解读方案;需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的文件,解读方案也一并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解读方案一经审定,各部门要抓紧组织编写解读材料,并于文件公开的3个工作日内提交省政府网站发布。其中,政府规章的解读材料,发布前应送省法制办审查。

三、创新解读形式。政策解读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应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解读形式一般包括厅局负责同志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解读等。鼓励各部门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拓展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

四、建立解读队伍。各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组建政策解读的专家队伍,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人民群众“听得懂”、“信得过”。省政府将在部门政策解读专家队伍基础上,适时组建由部门负责同志、专家学者组成的专家队伍,强化解疑释惑能力。

五、健全解读机制。省政府办公厅牵头负责政策解读工作,协调、督促各部门及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省政府各部门是政策解读的主体,要精心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拓深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回应社会关切。省政府网站是省政府及办公厅政策解读的第一平台,要抓紧开设政策解读专栏,迅速跟进、主动对接,及时更新解读内容。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各市、县政府也要积极探索,参照建立重要政策解读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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