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加强政府与人民群众的沟通和联系,有效实行政务公开,扩大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方便社会各界对政府工作的监督,确保新闻发布的主动、及时、准确、权威,保证正确的舆论导向和新闻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闻发言人的职责
(一)负责审查新闻发言的主题,确定新闻发言口径;
(二)代表街道向新闻媒体,并通过新闻媒体向公众发布政务信息、讲解政策、通报情况、解疑释惑、澄清事实、说明立场;
(三)负责组织协调重大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工作;
(四)负责安排和接受记者采访,同时负责安排街道主要领导的专访;
(五)负责搜集、反馈新闻发布的社会反应,并及时向街道汇报。
二、新闻发言的内容
(一)全街道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经济运行情况、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重点工程和重点实事的安排及进展情况等);
(二)街道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
(三)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社会治安状况、重大灾情疫情、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情况;
(四)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
(五)需要向新闻媒体通报的有关情况;
(六)其他需要发布的事项。
三、新闻发言的形式
(一)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
(二)新闻单位恳谈会;
(三)记者招待会;
(四)约见个别记者;
(五)在新闻媒体上发表谈话。
四、新闻发言的审批管理
(一)街道新闻发言活动由街道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织,经街道新闻发言人审核同意,并报街道批准后实施;
(二)街道新闻发言活动的新闻发言稿由街道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起草,报街道新闻发言人审定,重大问题须报请街道主要领导审定。
五、新闻发言的工作要求
(一)客观全面。新闻发言人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全面、客观、准确地发布新闻。要敢于直面热点、难点问题,对媒体和公众坦诚相待,取信于民;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引导公众正确理解新闻事实,从而在相关问题的处理上作出合理的选择。
(二)讲求时效。新闻发言工作要不断完善运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讲究时效性。特别是对重大突发事件,要尽快组织新闻发言活动,以便人民群众能积极有效地支持政府开展工作,起到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的效果。经济运行情况、安全生产形势、重大灾情疫情等新闻发言活动原则上每季度举行一次,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重大突发事件及紧急重要情况,根据需要可随时举行。
(三)严肃纪律。新闻发言内容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与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精神相一致,做到严肃、准确、权威,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机密。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单位名义和公职身份擅自发布新闻。对违规发布新闻,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