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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东街道政务公开信息工作考核制度

文章来源: 道东街道办事处发表时间:2018-01-01 14:29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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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东街道政务公开信息工作考核制度

第一条  道东街道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务公开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组成考核小组具体负责对各部门、站所政务公开的考核工作。

第二条  政务公开的检查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三条  政务公开检查考核的标准是:工作机制完善,责任明确;公开内容及时、效率提高;公开内容齐全,重点突出;工作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工作成效显著,群众满意。

第四条  政务公开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工作机制。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制定实施方案,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

(二)公开内容。公开内容规范、齐全,重点突出,将对外公开和对内公开区别开来,公开内容及时更换。

(三)公开形式。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公开,设立政务公开栏,利用网站、新闻媒体、召开会议、相关人员培训、印发公开资料等形式公开。

(四)监督措施。聘请政务公开监督员,设立意见箱、投诉电话、邮箱和意见登记簿,建立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五)工作成效。方便基层和群众办事,办事效率得到提高,权力运行得到较好的制约监督,消极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依法行政水平得到提高,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满意程度高等。

第五条  政务公开考核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平时考核随机进行,每年不少于一次。年度考核于每年年末或次年年初进行。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

第六条  对政务公开搞得好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政务公开年度考核不合格部门实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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