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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东街道政务公开信息工作统计制度

文章来源: 城东街道办事处发表时间:2016-03-22 10:18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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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东街道政务公开信息工作统计制度


第一条 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政府信息按条计算。如信息为文件形式,1份文件记为1条信息。部分内容公开的文件也记为1条信息。如信息为报告的形式,1份报告记为1条信息,例如工作报告、年度公报、年鉴和其他专题分析报告等,均记为1条信息。

第二条 1条信息以多种形式公开的,可按公开形式不同分别进行统计。

第三条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以信息发布机构为统计主体,联合发布的信息以主要承办机构为统计主体。非统计主体发布的信息不记入该机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但可记入服务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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