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B1394849/202007-00042 | 信息分类: | 回应关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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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发布机构: | 北杨寨行管区 | |
成文日期: | 2020-07-30 | 发布时间: | 2020-07-30 09:56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转发部门解读:埇桥区财政局关于《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的解读 | ||
审核人: | 初审:唐伟     复审:武湘智    终审: 蔡玉明 |
一、 制定背景
埇桥区始终坚持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贯穿始终,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2020年,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定继续实施33项民生工程,印发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20〕17号)和《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宿政发〔2020〕5号)。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区民生办代区政府起草了《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送审稿,以下简称《通知》)。
二、 起草过程
埇桥区财政局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埇桥区自身特点起草该文件,通过认真研究上级文件,集中讨论、广泛征求意见等程序,经区政府同意后,由区政府办公室下发。
三、 工作目标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十次全会决策部署,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结合埇桥区实际,区政府决定2020年继续实施33项民生工程,民生问题是指关系老百姓生产生活的实际问题,包括劳动就业、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社会救助、生产生活水平等问题。解决民生问题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实践证明:“民生工程”的实施不仅是为群众舒心解忧,让改革开放的成果惠及最广大人民群众,而且其本身包含着极为丰富的科学内涵,是集经济社会发展等多元目标为一体的科学的、辩证的战略体系。改善民生与发展经济相辅相成,解决民生问题与推进经济建设紧密相连。“民生工程”把发展经济、发展生产力和人民的利益紧密地结合起来,完整体现了经济建设的目的。民生问题既是经济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推进“民生工程”,体现了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本质要求,推动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民生工程”体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及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本质要求,在政治层面对于解决人民群众切身关心的问题,交出了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
四、 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分三部分:
(一) 33项民生工程项目内容
1. 新增3项:农村改厕及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出生缺陷
防治、智慧健康建设。
2.完善4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文化惠民工程。
3.调整和退出3项:农村环境“三大革命”项目不再单列:农村改厕已单独立项,农村污水、垃圾治理已纳入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中统筹实施;智慧医疗项目不再单列:“智医助理”已纳入智慧健康建设统筹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已健全机制,转为部门日常工作;秸秆综合利用工程机制已健全:现已常态化运行,退出民生工程。
4.继续实施26项:“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党建引领扶贫、资产收益扶贫、“四好农村路”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贫困残疾人康复、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美丽乡村建设、就业创业促进、农村电商提质增效、技能培训提升、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妇幼健康水平提升和职业病防治、智慧学校建设、学前教育促进、水环境生态补偿、水利薄弱环节治理、棚户区改造、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等26项民生工程。
(二) 工作要求
为确保2020年民生工程顺利推进,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的年度任务,从加强过程管控、落实保障资金、强化建后管养、完善绩效评价、压实工作职能等方面对各级各部门提出工作要求。
(三) 附件内容
由于区领导分工调整和区直部门人员变动,对埇桥区民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进行调整;为进一步压实区直部门工作责任,依据拟实施33项民生工程内容,制定了2020年全区33项民生工程部门责任分工表。
五、 创新举措
《通知》全面贯彻省市文件精神,同时聚焦我区实际,细化工作举措,提出了具体、易操作的政策措施。
六、 下一步工作安排
按照《通知》里的工作要求,继续实施2020年度33项民生工程,确保2020年各项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