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2423/202202-00014 | 信息分类: | 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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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公告,卫生、体育、医疗,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蒿沟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02-15 | 发布时间: | 2022-02-15 18:27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公共卫生事件类预警】刚刚,宿州疾控再发紧急提醒! | ||
审核人: | 初审:刘娜     复审:刘思路    终审: 孙明利 |
2月13日晚,苏州市在发热门诊就诊患者和“愿检尽检”人员中,有多人核酸检测初筛及复核结果均呈阳性,截止2月14日24时,已报告8例确诊病例,4例无症状感染者,为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宿州市疾控中心再次发出以下健康提醒:
一、 积极主动报备
1月31日以来,所有来自或途经苏州市的来(返)宿人员,应尽快(12小时内)向所在居村委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配合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二、配合做好防控
1、1月31日以来有苏州市工业园区、吴中区、姑苏区、吴江区等所在县区旅居史的人员,实行7天(自离开苏州市之日起)严格健康监测,第1、3、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7天3检);
2、1月31日以来有苏州市其他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本人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行7天健康监测,并在72小时之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两次核酸检测时间间隔24小时以上);
3、1月31日以来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
如近14天内与有苏州市旅居史人员共同居住的人员,需主动向社区报告,配合落实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三、严格限制出行
发生疫情的地方,中高风险所在地的县(市、区、旗)人员严格限制出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非疫情的县(市、区、旗)人员非必要不出行,确实需要出行的要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做好个人旅途防护,并遵守目的地疫情防控规定。
四、高风险岗位避免出行
与入境人员或货物有直接接触的服务保障人员、隔离场所、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冷链相关企业等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需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所在单位报备。
五、 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常测温、少聚集”等个人防护措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立即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收取邮件或物品(尤其是国际邮件快递等)时正确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避免直接接触。
六、 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病毒感染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且新冠病毒疫苗对奥密克戎变异株仍具有保护效力。请符合条件的居民积极预约登记,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完成全程免疫满6个月,尽快接种加强针,进行加强免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