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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MB1081156/202204-00001  信息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内容分类: 其他,民政、扶贫、救灾、优抚,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乡村振兴局
 成文日期: 2022-04-29  发布时间: 2022-04-29 10:55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上级政策解读】生态环境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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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政策解读】生态环境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乡村振兴局发表时间:2022-04-29 10:55 责任编辑: 埇桥区乡村振兴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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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政策解读】生态环境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

近日,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对持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作出全面部署。作为八个标志性战役之一,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对于推动农业农村绿色低碳发展、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十三五”以来,生态环境部联合农业农村部等部门,组织各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决策部署,不断加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启动实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预期目标,取得阶段性进展,农村生态环境有明显改善。同时也应该看到,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任务艰巨,工作基础薄弱,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方面还存在突出短板,与人民群众的美好期盼以及2035年建成美丽中国目标还有较大差距。

《行动方案》落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总要求,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出发点,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聚焦解决农业农村突出环境问题,以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黑臭水体整治、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农膜回收利用、养殖污染防治等为重点领域,以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黄河流域等为重点区域,强化源头减量、资源利用、减污降碳和生态修复,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为实现乡村生态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行动方案》立足“三农”实际和发展需要提出主要目标。到2025年,农村环境整治水平显著提升,农业面源污染得到初步管控,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新增完成8万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化肥农药使用量持续减少,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3%,农膜回收率达到85%,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行动方案》针对主要领域和突出瓶颈,提出五个方面重点任务,明确路线图和进度表。一是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包括分区分类治理生活污水、加强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衔接、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利用等。二是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包括明确整治重点、系统开展整治、推动“长治久清”等。三是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包括深入推进化肥减量增效、持续推进农药减量控害等。四是深入实施农膜回收行动,落实严格的农膜管理制度等。五是加强养殖业污染防治,包括推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严格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推动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等。

同时,为扎实推进攻坚战实施,《行动方案》提出四个方面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地方落实推进。二是强化政策保障,落实地方财政事权,发挥中央资金引导效应,建立设施长效管护机制,依法落实用地审批等。三是强化监测监控,推进环境监测和污染调查。四是强化监督考核,健全成效评估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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