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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1711/202007-00010  信息分类: 户政服务
 内容分类: 发布机构: 埇桥区目录数据中转
 成文日期: 2020-07-02  发布时间: 2020-07-02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涉外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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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登记

文章来源: 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发表时间:2020-07-02 16:42 责任编辑: 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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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登记

婴儿父母系华侨或一方为华侨,另一方为外国人,婴儿在国内出生 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入户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或者为外国公民的身份证件;
3、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的《居民户口簿》;
4、婴儿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5、婴儿父(母)《结婚证》。
D
父母一方或者双方为大陆居民,婴儿在我国台湾地区出生 随父或母随入户 1、婴儿出生《公证书》(按《两岸公证书适用查证协议》办理);
2、婴儿及父(母)入境使用的出入境证件;
3、婴儿父(母)《居民户口簿》;
4、婴儿父(母)《结婚证》。
D
父母双方系华侨,婴儿在我国台湾地区出生 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入户 1、婴儿出生《公证书》(按《两岸公证书适用查证协议》办理);
2、婴儿及父(母)入境使用的出入境证件;
3、父母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身份证件;
4、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的《居民户口簿》;
5、婴儿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D
父母双方或一方是中国公民,婴儿在国外(香港、澳门地区除外)出生 随母或随父入户 1、婴儿父(母)《居民户口簿》;
2、国(境)外婴儿出生证明及公证后的司法翻译件或领事确认件;
3、婴儿父(母)入境使用的出入境证件;
4、父母一方在国外取得永久居留权或者作为外国公民的身份证件;
5、婴儿入境使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6、婴儿父(母)《结婚证》。
婴儿已取得境外长期(永久)居留权,或者已在住在国连续合法居留满五年的,还应当提交该子女的华侨回国定居证或批准定居通知书。按回国定居办理。 D
父母双方系华侨,婴儿在国外(香港、澳门地区除外)出生 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入户 1、国(境)外婴儿出生证明及公证后的国(境)外婴儿出生证明司法翻译件或领事确认件;
2、婴儿父(母)入境使用的有效出入境证件;
3、父母双方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或者为外国公民的身份证件
4、婴儿入境使用的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5、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及与婴儿父(母)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6、婴儿父(母)《结婚证》。
婴儿已取得境外长期(永久)居留权,或者已在住在国连续合法居留满五年的,还应当提交该子女的华侨回国定居证或批准定居通知书。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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