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711/202007-00034 | 信息分类: | 管理制度 |
---|---|---|---|
内容分类: | 其他,民政、扶贫、救灾、优抚 | 发布机构: | 埇桥区目录数据中转 |
成文日期: | 2020-02-25 | 发布时间: | 2020-02-25 |
文号: | 埇民发〔2020〕15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关于全区复工社会组织做好防控疫情注意事项的通知 | ||
审核人: | 初审:     复审:    终审: |
全区各社会组织:
按照省市区通知要求,自2月24日开始,在继续做好全面排查、规范隔离和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全区部分社会组织已恢复正常上班。现就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正确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班车上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二、进入场所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可入楼工作,并到卫生间洗手。若体温超过37.2℃,请勿入楼工作,并回家观察休息,必要时到医院就诊。无上述情况,且体温在37.2℃下,方可入场所公干。
三、保持办公区环境清洁,建议每日通风3次,每次20-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多人办公时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多饮水,坚持在进食前、如厕后按照六步法严格洗手。携带外来人员双方佩戴口罩。
四、社会组织复工后要尽量避免人员聚集,未经批准不得召开规模的现场会议,确需开会的建议佩戴口罩,进入会议室前洗手消毒。开会人员间隔1米以上。减少集中开会,控制会议时间,会议时间过长时,开窗通风1次。会议结束后场地、家具须进行消毒。茶具用品建议开水浸泡消毒。
五、采用分餐进食,避免人员密集。餐厅每日消毒1次,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建议营养配餐,清单适口。
六、洗手后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外出,回到家中摘掉口罩后首先洗手消毒。手机和钥匙使用消毒湿巾或75%酒精擦拭。居家保持通风和卫生清洁,避免人多聚会。
七、须佩戴口罩出行,避开密集人群。与人接触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在公共场所长时间停留。
八、建议适当、适度活动,保证身体状况良好。避免过度、过量运动,造成身体免疫能力下降。
九、每日须对门厅、楼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毒,尽量使用喷雾消毒。办公用具、门把等部位要定期擦拭消毒,每个区域使用的保洁用具要分开,避免混用。
十、严格后勤保障环节防控措施的落实。服务人员、安保人员、清洁人员工作时须佩戴口罩,并与人保持安全距离。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手套,避免直接手接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手套后及时洗手消毒。安保人员须佩戴口罩工作,并认真询问和登记外来人员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十一、规范文件传阅。传递纸质文件前后均需洗手,传阅文件时佩戴口罩。
十二、严禁使用中央空调。
十三、规范废弃口罩等防护用品处置。防疫期间,摘口罩前后要做好手部卫生,废弃口罩等防护用品放入垃圾桶内,每天两次使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
宿州市埇桥区民政局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