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咨询何种情况可以变更居民姓名

文章来源: 区公安分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1-03-04 15:14 责任编辑: 区长热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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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相关规定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第四十条〔姓名变更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姓名:(一)学龄前儿童;(二)父母离婚、再婚的未成年子女;(三)依法被收养或者收养关系变更的;(四)姓名或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五)名字中含有冷僻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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