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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

文章来源: 宿州市财政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13-11-19 16:07 责任编辑: 埇桥区民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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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2010-2012年,整合利用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文化室、寄宿学校等现有资源,在全市乡镇创办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添置少儿图书和体育活动器材;在农村地区确定留守儿童之家,配备电视机、电话或电脑等,改善农村留守儿童课外活动条件,促进其身心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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