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贫困精神残疾人实施药费补助,为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救助,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权益。(牵头单位:区残联、区财政局)
网站平台网络举报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2377 本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