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落实市级调整标准,2024年全区分散和集中养育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不低于1155元/月和1575元/月,基本实现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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