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机关有关股室:
根据区安委会和市局要求,特制定了《2023年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
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5月30日
2023年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
活动方案
根据区安委会《关于印发〈宿州市埇桥区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和市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促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国家、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结合安全生产“三个狠抓”专项行动及突出隐患问题专项排查整治等重要工作,在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广泛开展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主题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筑牢安全红线意识、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推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向事前预防转型,确保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三、活动时间
2023年6月。
四、启动仪式
5月31日,参加全国全省“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同步启动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部署落实主要活动任务。
五、活动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加强专题学习研讨。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至少开展一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持续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
2.强化企业全员教育。各交通运输企业要广泛组织全体员工开展安全生产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说法”“微课堂”等形式开展学习交流,进行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全体员工形成依法依规、照章操作的行为习惯,增强“我要安全”的强烈愿望和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能力。
3.组织安全专题宣讲。各单位和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宣讲活动,开展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企业主要负责人专题讲安全,企业从业人员互动讲安全等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推动“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入脑入心。
(二)深入开展突出隐患问题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专题宣传
1.强化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成效宣传。各单位要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抖音账号、户外 LED 电子屏、楼宇电梯广告屏等,大力宣传突出隐患问题排查整治行动成效、创新举措、典型经验、先进事迹等信息,将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不断推进。“安全生产活动月”期间,各单位每周至少上报1条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信息至局综合运输股。
2.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六带头”宣传。各单位要结合重大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积极宣传企业主要负责人“六带头”(带头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组织对有限空间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广泛组织开展“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宣传活动,督促企业对危险作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向从业人员发放岗位风险告知卡和安全操作卡;开展“外包外租大排查”活动,督促企业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安全知识;开展外包外租典型违法案例专题警示教育,坚决纠正或取缔违法违规外包外租。
3.强化“三管三必须”部门责任落实宣传。各单位要突出强化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大力宣传现阶段隐患排查整治标准和要求、执法开展情况、非法违法行为查处和隐患整改情况、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的安全检查问责问效情况、提升安全监管执法效能情况、开展安全生产帮扶指导情况等。集中宣传“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加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带头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层层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督导,推动专项排查整治深入开展。
(三)深入开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主题活动
1.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各单位要积极组织行业从业人员参观线上云展、参与有奖竞答等活动,着力丰富宣传形式、提升宣传效果。同时结合行业实际,深入落实安全宣传“五进”,切实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通过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LED电子显示屏等进行在线宣教,充分利用公路桥梁、车船、场站、渡口码头等交通设施和场所广泛宣传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知识,组织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进门入户送安全”等活动;要围绕“筑牢安全理念,履行第一责任”,面向交通运输企业实控人、主要负责人开展普法征文活动,推动其提升安全责任意识、落实法定安全责任。
2.积极参与应急科普。各单位要广泛组织观看全国“十大逃生演练科普视频”展播、“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线上“逃生演练训练营”等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交通运输企业职工绘制一张逃生路线图,号召企业从业人员开展一次家庭安全隐患排查。督促客货运企业、渡运经营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施工企业等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大力宣传消防安全和自救逃生知识,强化乘客和员工应急安全意识。
3.组织开展演练培训。各单位和企业要结合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潜在风险隐患及事故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灾害避险逃生、应急救护培训等各类应急演练体验活动,让全体从业人员时刻牢记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练掌握岗位安全防范和应急避险技能,锤炼队伍,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意识、自救互救能力及应急救援能力。同时各单位要指导督促交通运输企业结合所属行业事故特点开展一次事故应急演练。
(四)深入开展全员查找身边隐患宣传活动
1.曝光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积极配合区安委办组织的安全生产专家和主流媒体,深入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和企业,开展采访报道和重大事故隐患、突出问题公开曝光,借助新闻媒体监督优势、传播优势,促进行业隐患问题及时发现和有效整改。
2.组织自查自改活动。各单位要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交通运输企业在企业间和企业内部扎实开展一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发动每名职工参与其中,推动对企业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的全面深入排查整治,突出源头治理和精准施治,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建立企业自查自改清单,做到真查真改,调动企业员工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推动安全隐患排查向全员参与、全员履职转变。
3.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各单位各部门要继续加大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宣传力度,宣传“安全生产曝光台”“12350举报电话”“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等监督举报渠道,引导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身边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争当“安全吹哨人”。
(五)广泛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积极配合区安委会在6月16日组织开展的“安全宣传咨询日”系列活动,各单位要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集中宣传交通运输安全法规、安全知识、事故避
险和自救互救方法等安全知识,播放公益宣传片、张贴公益海报和发放科普资料等加深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了解。
(六)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企业安全文化水平
各单位要指导督促交通运输企业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狠抓“企业一把手带头讲安全”,引领带动一线员工互动讲安全,努力培育“全员崇尚安全、人人关爱生命”的精神文化;指导督促交通运输企业制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提高制度执行力,努力构建“人人为安全负责”的制度文化;指导督促行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做到“人人都是安全员”“我的岗位安全我负责”,努力建设“安全靠大家”的行为文化;指导督促交通运输企业开展职工家属进企业或送寄语、企业负责人上门家访、关爱职工身心健康等,激发职工与家属共鸣。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活动组织机构,制定活动方案,认真动员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积极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宣传合力,确保各项活动取得实效。
(二)创新宣传形式。各单位要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用好官网、微信、微博、报刊等新闻媒介和车船、场站、渡口、工地等行业宣传设施,广泛张贴悬挂标语、海报或播放安全公益宣传片,制作传播一批通俗易懂、接地气的小视频或图片,增强传播力、影响力和感染力,着力营造浓厚的氛围。
(三)务求取得实效。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和解决当前行业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交通运输突出隐患问题专项排查整治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创新工作举措,因地制宜开展好宣传活动,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局面加快形成,推动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明确1名联络员,于5月31日前将联络员登记表(附件2)与活动实施方案一并报送至局综合运输股。每周三下班前将本周工作进展况和典型经验成效(包括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演练等方面的短视频、图片、文字素材等)发送至指定邮箱,重要活动随时报送,并于6月28日前报送活动总结与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3)。
联系人:李可 王欢;联系电话:3925090;
邮箱:yqjtjzhk@163.com。
附件:1.“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2.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联络员登记表;
3.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4.全区“安全生产月”重点任务分工表。
附件 1
宿州市埇桥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1.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2.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3.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4.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关注安全,关爱生命。
6.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7.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
8.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
格局。
9.加强应急管理,构建和谐社会。
10.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安全
风险。
11.严格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坚决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12.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附件2
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登记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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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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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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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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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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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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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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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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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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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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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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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填报日期:
活动项目 |
活动进展情况 |
1.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贯活动 |
组织开展宣讲活动( )场,参与( )人次;发表评论文章或心得体会( )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说法”等活动( )场,参与( )人次。 |
2.着眼于“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大力推动安全宣传“五进” |
参与“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 )人,答题( )人次;参加线上“逃生演练训练营”活动发布视频( )个。 |
3.聚焦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六带头”宣传活动 |
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践诺”活动( )场,参与( )人次;报道企业主要负责人“六带头”( )次;开展“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宣传活动( )场,参与( )人次;对电焊工等危险作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 )场,参与( )人次;开展“外包外租大排查”活动( )场,参与( )人次;开展外包外租典型违法案例专题警示教育( )场,参与( )人次;对外包外租项目开展大排查( )次。 |
4.发挥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开展全员查找身边隐患宣传活动 |
曝光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 )个;在市级以上主要媒体公布“一案双罚”案例( )个,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含危险作业罪)等各类典型案例( )个。 |
5.坚持全民参与,组织开展常态化应急演练活动 |
企业组织事故应急演练( )场,参与( )人次,开展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 )场,参与( )人次。学校、家庭开展科普知识宣传和情景模拟、实战推演、逃生演练、自救互救活动( )场,参与( )人次。 |
6.营造浓厚氛围,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
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现场活动( )场,参与( )人次,网络直播( )场,参与( )人观看。 |
7.其他特色活动 |
活动名称( ),组织( )场/次,参与( )人次。 |
附件4
全区“安全生产月”重点任务分工表
序号 |
任务内容 |
责任单位 |
备注 |
1 |
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安全红线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法等,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开展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企业主要负责人专题讲安全。 |
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等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以下责任单位均包括各镇(街道)、园区,不再单独列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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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组织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说法”“微课堂”等活动,交流学习体会。 |
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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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
区安委办,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社会团体,有关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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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开展安全生产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 |
区应急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教体局等相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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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 |
区总工会、区应急局、区卫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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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组织观看“十大逃生演练科普视频”、参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线上“逃生演练训练营”“自救福利大派送”等活动 |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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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在楼宇电梯广告屏、公交车及商业街区、文博场馆、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持续宣传安全公益广告。 |
区住建局、市城管局埇桥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商务局等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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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组织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践诺”“六带头”活动。 |
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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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组织开展“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宣传活动及“外包外租大排查”活动。 |
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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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深入相关地区和重点行业领域采访,宣传报道好的经验做法,曝光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在主流媒体公布“一案双罚”及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等各类典型案例。 |
区委宣传部、区应急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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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宣传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安全生产曝光台”“12350举报电话” |
区应急局等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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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自救互救技能培训、安全知识宣传等 |
区应急局、区气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市城管局埇桥分局、区水利局、区商务局、区文化旅游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教体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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