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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岗位信息发布
发文日期: 2024-03-01 15:33:40 生成日期: 2024-03-01 15:3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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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关于征集2024年埇桥区就业见习基地和见习岗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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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4年埇桥区就业见习基地和见习岗位的通知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3-01 15:33 责任编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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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各企业、各见习基地及其他相关组织:

为实现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实践锻炼与单位对人才需求的有机结合,切实帮扶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提高职业技能、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5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征集埇桥区2024年就业见习基地及见习岗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认定见习基地的条件及程序

(一)申报条件

在我区范围内依法成立(注册)、登记,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且具有一定发展潜力,有一定规模,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并对就业见习工作有积极性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可作为区级就业见习基地,并向社会公布。

(二)申报材料

申报见习基地应提交以下资料:

1、《安徽省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

2、《安徽省就业见习岗位年度计划表》;

3、《安徽省就业见习基地申请报告》;

4、《埇桥区就业见习基地协议书》;

5、《见习基地承诺书》;

6、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党政机关介绍信;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凭证。

以上资料填写完毕并加盖公章后,向埇桥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申请认定见习基地。(见附件)

(三)申报程序

经审核认定的见习基地,应及时上报见习岗位和人数,适时参加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举办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对接会。

已获人社部门认定的见习基地,可直接申报2024年见习岗位。尚未认定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的用人单位,可同时申报认定见习基地及申报2024年见习岗位。

 

二、见习岗位设置及补贴政策

经认定的见习基地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就业见习, 用人单位设置的见习岗位,应适合见习人员进行职业实践锻炼,能帮助见习人员提高职业技能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见习基地给予见习毕业生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的生活补助,其中财政按照每人每月1400元的标准给予单位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满后与见习毕业生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且留用人数占当年度见习毕业生50%以上的见习基地,根据吸纳见习毕业生人数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单位一次性奖励。政府分别按照人均100元(一次性)、200元(一次性)标准为企业发放见习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基地指导费补助。见习补贴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区财政部门按季度申请、审核通过后,拨付到各就业见习单位银行账户。

 

三、见习基地及见习岗位公示

见习基地及见习岗位经核准后,将在埇桥区人民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

四、双向选择、洽谈对接

见习岗位信息公布后,由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自愿申请报名,在双向选择、洽谈对接的基础上签订见习协议,开展见习活动。

 

五、其他

意向单位可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埇桥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集中征集申报时间: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地址:埇桥区人力资源产业园大学生服务窗口

联系人:娄楠

联系电话:0557-3023940

附件:1就业见习基地申请报告.docx

      2 安徽省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docx

      3 安徽省就业见习岗位年度计划表.docx

      4埇桥区就业见习基地协议书.doc

      5见习基地承诺书.docx

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