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扶贫办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8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埇桥区2022年提前下达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和项目计划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公示日期:2021年12月21日——2021年12月30日。
资金来源:2022年提前下达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资金规模:提前下达中央资金7162万元;提前下达省级资金5440万元。
资金用途:农村道路建设、产业项目。
投诉监督单位和地址:埇桥区乡村振兴局 埇桥区胜利东路636号。
投诉监督电话和邮箱:0557-3026117 yqzxjxm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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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埇桥区2022年提前下达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