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711/202404-00099 | 信息分类: | 督查督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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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其它,个人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4-04-25 | 发布时间: | 2024-04-25 09:00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杨庄镇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 ||
审核人: | 初审:史伟     复审:李翔宇    终审: 何姗 |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杨庄镇自查上报环境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杨庄镇杨庄村奎河东500米处,杨庄镇博德尔集团中转站垃圾渗滤液处置不到位,排入附近支沟,水体发黑发臭。
二、整改实施主体
杨庄镇人民政府、杨庄镇环保工作站。
三、重点措施
1. 督促博德尔集团修建垃圾收集池,严禁场外装卸生活垃圾,防止黑水外溢。2.对中转站门前支沟进行清淤,确保水体清澈无异味。
四、目标任务
杨庄镇生活垃圾中转站门前支沟水体清澈,现场无异味。
五、完成时限
2024年9月30日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杨庄镇垃圾中转站完成集污池建设,门前支沟水体清澈,无异味,反映问题已整改完成。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5月10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监督电话:3693464
电子邮箱:yq369346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