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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1711/202404-00099  信息分类: 督查督办情况
 内容分类: 其他,其它,个人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4-04-25  发布时间: 2024-04-25 09:00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杨庄镇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人: 初审:史伟     复审:李翔宇    终审: 何姗

杨庄镇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表时间:2024-04-25 09:00 责任编辑: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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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庄镇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杨庄镇自查上报环境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杨庄镇杨庄村奎河东500米处,杨庄镇博德尔集团中转站垃圾渗滤液处置不到位,排入附近支沟,水体发黑发臭。

二、整改实施主体

杨庄镇人民政府、杨庄镇环保工作站。

三、重点措施

1.督促博德尔集团修建垃圾收集池,严禁场外装卸生活垃圾,防止黑水外溢。2.对中转站门前支沟进行清淤,确保水体清澈无异味。

四、目标任务

杨庄镇生活垃圾中转站门前支沟水体清澈,现场无异味。

五、完成时限

2024年9月30日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杨庄镇垃圾中转站完成集污池建设,门前支沟水体清澈,无异味,反映问题已整改完成。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5月10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监督电话:3693464

电子邮箱:yq369346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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