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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1914/202404-00007  信息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内容分类: 其他,民政、扶贫、救灾、优抚,个人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4-04-03  发布时间: 2024-04-03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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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埇桥区民政局2024年第一季度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人: 初审:崔利娟     复审:尹成花    终审: 刘妮娜

埇桥区民政局2024年第一季度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民政局发表时间:2024-04-03 15:16 责任编辑: 埇桥民政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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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民政局2024年第一季度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区政府工作报告中牵头工作任务:

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养老服务水平。推进低保扩围增效,兜牢社会保障底线。

1.聚焦老有所养,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1)逐步推进居家养老服务

一是开展居家养老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市场化运作的方式,为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人员中失能老人开展上门送餐、助洁助浴服务;为社区独居、空巢、留守、失能等老年人开展居家上门免费提供助洁、助急、健康检测、心理疏导等服务。二是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工作,2024年拟改造2820户,组织镇街进行改造户摸排。三是组织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视走访关爱活动。对辖区内有意愿的特殊困难老年人进行定期探视走访,实现探视走访服务监督管理智慧化,周探访率达到100%。

(2)推进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发展。

2024年埇桥区拟改造提升2家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为社区老人提供日托、全托、日间照料等服务,目前已完成设计初稿。

(3)提升机构养老服务水平。

一是推进乡镇敬老院公建民营,2024年新增公建民营敬老院1家,通过公建民营,提升乡镇敬老院管理和服务水平,满足不同群体养老需求的同时,提高了养老服务的资源配置效率。二是加大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力度,区民政局联合消防等相关部门对全区民政服务机构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建立隐患问题清单,督促问题整改,确保闭环运行。截至目前,区民政局共派出8组检查人员,对16个乡镇48家养老机构进行检查,共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及问题共计50余处,已现场提出整改要求立即整改。

(4)加强业务技能培训。

制定《埇桥区民政局2024年度养老从业人员培训计划》,截至目前已完成培训450余人次。联合区人社局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从业人员进行养老护理员培训及高级证书评价考试。

2.聚焦弱有所扶,统筹做好关爱服务。

(1)加强分类施策,提高救助水平。强化民生保障,推进社会救助提质增效,保持民政领域兜底保障政策的整体稳定,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截至3月,我区农村低保35142户57916人,累计发放低保金7647.3242万元,;城市低保4609户7177人,累计发放低保金1157.9889万元。农村特困人员5911人,累计发放资金1328.7841万元,城市特困人员6人,累计发放供养金38.16万元。临时救助惠及513人,发放救助金207.1505万元。

(2)加强数据比对,完善监测机制。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加强与相关部门常态化数据共享,做好常态监测、及时预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开展社会救助集中宣传月活动。截至3月,三类人群监测户9199人,农村低保57916人,其中监测对象3707人纳入保障范围;对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经本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进行基本生活救助,做到应保尽保。截至3月,共2785人落实单人保政策。 

(3)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持续开展困境儿童生活保障动态排查,将符合条件的儿童及时纳入保障政策范围,做到应保尽保,截至3月新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5人,全区保障623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累计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210.37万元,发放孤儿监护人劳务补贴8.148万元;

(4)保障老人基本权益,提高残疾人福利水平。一是落实高龄津贴和居家养老补贴政策。截至3月,共发放高龄津贴49883人,累计发放资金911.608万元;低收入养老服务补贴18284人,累计发放资金338.226万元。二是及时调整发放两残补贴。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全部提高到每人86元/月。截至3月,全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共计救助19472人,发放503.7106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保障人数24531人,发放632.81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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