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922/202112-00025 | 信息分类: | 专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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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公安、安全生产、司法,其它,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1-12-29 | 发布时间: | 2021-12-29 17:08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埇桥区司法局三举措巩固推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 | ||
审核人: | 初审:许鹏     复审:夏思琪    终审: 郭艺林 |
为巩固推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贯彻落实省、市、区各项试点任务。我局扎实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推广运用工作。
一是夯实基础,加强组织学习。定期组织全局政务公开业务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同时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转发至各股室,要求认真领会上级文件精神并贯彻落实到日常政务公开工作中。
二是强化任务分工,深入推进试点成果。每年度根据最新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制定我局的政务公开任务分解表,严格按照栏目维护责任分工,要求涉及股室及时、规范发布信息,督促各股室落实发布主体责任,确保信息及时更新。
三是反复梳理,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根据区政务公开办要求,对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结合第三方测评反馈结果,对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自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按时进行整改。不断提升信息发布质量,以符合标准化规范化试点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