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2167/202004-00034 | 信息分类: | 负责人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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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农业农村局 | |
成文日期: | 2020-04-23 | 发布时间: | 2020-04-23 09:14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领导解读】区农业农村局局长赵忠良对《埇桥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普法计划书》的解读 | ||
审核人: | 初审:潘双云     复审:孙敏建    终审: 黄家军 |
该计划书是为了进一步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农业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全面推进我区美好乡村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通过开展扎实有效的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农业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保障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进一步增强本单位公务员和执法人员的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进一步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农业农村局系统依法管理各项事务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农业、农村、农民的水平。
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提高对普法工作的认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分管负责人,确定一名普法骨干暨联络员,发展一批义务普法宣传员,聘请执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原则,保障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主要普法内容:
1.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2.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3.开展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4.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5.宣传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6.宣传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
7.继续抓好《行政诉讼法》《公务员法》《档案法》和农业农村部《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学习。
8.认真宣传《国家安全法》、《禁毒法》和《刑事诉讼法》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法规知识、反邪教相关法规知识以及《安徽省信访条例》等区重点普法目录所列法律法规。
主要宣传对象:
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工作人员、农民、市民。
时间安排:
全年根据侧重点分四个季度开展学习活动。
组织方式:
学习采用“集中授课、专题培训、个人自学、分组讨论、交流心得、知识竞赛”等方式进行。
具体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利用载体,加强宣传。
3.讲究方法,注重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