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2167/202009-00032 | 信息分类: | 负责人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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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通知,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0-09-11 | 发布时间: | 2020-09-11 09:53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领导解读】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忠良解读《宿州市埇桥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0年省市区级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的通知》 | ||
审核人: | 初审:潘双云     复审:孙敏建    终审: 黄家军 |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忠良解读
《宿州市埇桥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
2020年省市区级蔬菜标准园
创建工作的通知》
一、文件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埇桥区蔬菜产业结构,提高蔬菜质量安全,提升蔬菜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生产水平。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省市区级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
二、文件制定依据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省财政农业产业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0〕465 号)、《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0年省市级蔬菜标准园和市级水果标准园创建工作的通知》(宿农〔2020〕26号)、《宿州市埇桥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0年省财政农业产业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埇农〔2020〕65号)。
三、申报目标
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埇桥区创建省级蔬菜标准园1个,市级蔬菜标准园3个以上,区级蔬菜标准园5个以上。
四、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为蔬菜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蔬菜生产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经营时间为两周年以上(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五、申报要求
有关乡镇和新型经营主体等请于2020年9月20日前,将申材料一式四份上报区园艺站,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李明
电话:0557-3968073
六、监管措施
区农业农村局成立蔬菜标准园创建领导小组和区蔬菜标准园创建专家指导组,建立区、乡镇、村、新型主体四级连动机制,对蔬菜标准园内农户进行全面培训,确保蔬菜标准园创建能按照省市的“五化、六统一”工作要求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