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762/202207-00021 | 信息分类: | 负责人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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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通知,卫生、体育、医疗,公安、安全生产、司法,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2-07-13 | 发布时间: | 2022-07-13 16:21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领导解读】埇桥区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喻玮同志解读《关于印发埇桥区卫生健康系统2022年“江淮普法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审核人: | 初审:毛似军     复审:孟婉    终审: 李际 |
埇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印发埇桥区卫生健康系统2022年“江淮普法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埇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喻玮同志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
2022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为进一步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法制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安排和省、市区2022年“江淮普法行”活动方案,为组织开展好此活动,根据区卫生健康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2022年7月,埇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安排和省、市区2022年“江淮普法行”活动方案,起草了《方案》初稿;
2022年7月,通过领导审阅、签批、核发等意见
2022年7月,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2022年7月13日正式印发。
三、工作目标
实施“八五”普法, 建设法治埇桥
四、主要内容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宪法、民法典、基本卫生健康促进法等卫生法律;
(三)《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四)乡村振兴促进法、《安徽省创新型省份建设促进条例》
(五)国家、省、市、区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规划、决议等。
(六)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在执法工作中依据的重点法律;
(七)结合卫生和计生工作特点,大力宣传卫生和计生法律法规和各种规章制度。
五、创新举措
全区各镇、街道,区直各单位结合疫情防控实际,采取灵活多样、务实安全的方式开展“普及行”和“宣传行”活动,下一步可以通过开展聘请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以案释法及其他有效方式,开展生动直观的法治宣传教育。
六、保障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区卫生健康系统“江淮普法行”活动的领导和组织协调,成立区卫生健康委“江淮普法行”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江淮普法行”各项具体工作。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要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更好地把法治宣传教育与立法、执法、司法和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与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有机结合起来,与卫生健康行业特点和社会需求结合起来。
八、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埇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解读人:喻玮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7-3022121